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国网天津宝坻供电有限公司退出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的函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函[2015]33号
  • 发布日期:2015.01.23
  • 实施日期:2015.01.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企业用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国网天津宝坻供电有限公司退出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的函
(津人社局函〔2015〕33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国网天津宝坻供电有限公司退出国寿永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建立国网天津宝坻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函》(太平养老津〔201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同意国网天津宝坻供电有限公司退出国寿永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建立国网天津宝坻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为120000150002。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请受托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

  2015年1月23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