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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发[2016]10号
  • 发布日期:2016.01.28
  • 实施日期:2016.01.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1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做好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社保部令第19号)规定,现将201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派遣单位(含外地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提交报告时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3月15日(星期二)前,向注册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及报告涉及相关材料。

  外地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由分支机构向备案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三、报告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应如实报告2015年度下列事项:

  (一)经营及许可变更情况;

  (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三)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四)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六)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七)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四、报告需提交的材料

  (一)《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附件1);

  (二)2015年业务开展情况总结;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办公服务场所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专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

  (七)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样本、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八)用工单位“三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别说明书、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九)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上述报告事项所涉材料应编写目录,依序编写页码,分类整理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五、报告提交及核验方式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和涉及相关材料。报告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应通知、指导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主要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核验,确有疑问的,可实地核验。经核验,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依据核验情况,提出核验意见,填写《2015年度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3月31日(星期四)前将核验汇总意见、《2015年度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各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和财务审计报告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并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其余材料留存各区县备查。市人力社保部门将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抽验。


  六、有关要求

  (一)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认真填写和报送年度报告书,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作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

  (二)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市人力社保部门将通过相关渠道公示其名单,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进行调查处理。

  联 系 人:文玲

  联系电话:83218158

  电子信箱:jiuyechu104@163.com

  内网邮箱:user153

  附件:1.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2.2015年度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略)

  2016年1月28日

  附件1
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企业名称

 

企业

类型

 



  说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印制。

  二、本报告书是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的主要资料,各单位应如实填写。

  三、劳务派遣单位按要求报送本报告书及相关书面材料,并接受年度核验。

  四、本报告书内未涉及材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另附。

  五、对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劳务派遣单位,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将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实施处罚。

  六、本报告书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

  劳务派遣单位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序号

内 容

备注

单位基本材料:

 

年度工作总结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审计报告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人员基本材料:

 

 

工作人员名册、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名册

 

社会保险缴纳和工资发放情况

其他材料: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用工单位“三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别说明书

 
 

用工单位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会建立情况

 
 

分公司、子公司设立情况

 
   

  如报送材料目录清单中未列的,请在空格中填写。

企业名称

 

企业

类型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工商注册日期

 

工商注册号码

 

税务登

记号码

 

电子邮箱

 

经 营

范 围

主营:

兼营:

经营面积

m2

经营场所

性质

自有( )租用( )

其他( )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信息

 

社会保险开户信息

 

派遣业务开展区域

 

取得外省市劳务派遣许可情况

 

 

取得其他

资质情况

 

工作人员情况

 

工会等社团组织建立情况

 


工作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获得职业资格(职称)情况

     
     
     
     
     
     
     
     
     
     
     
     
     
     


劳务派遣业务开展情况(一)

主要服务的用工单位

所属行业分布

(打√多选)

□ 采矿业 □ 制造业

□ 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建筑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金融业 □ 房地产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教育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用工单位的性质分布

 

用工单位总数

派遣员工总人数

① 国家机关

② 事业单位

③ 社会组织

④ 国有及国有控股

⑤ 私营企业

⑥ 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

⑦ 外商代表机构

⑧ 其他企业(集体、合伙制)

合计总数

________户

______人

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

________户

其中:本市用工单位数

______户

派遣员工总人数

_______人

其中:本市城镇____人;本市农村____人;外来劳动力____人;未派出____人。

其中:派往本市工作的派遣员工人数

______人



  注:1、合计的用工单位总数与公司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相等
  2、合计的派遣员工总人数与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相等

劳务派遣业务开展情况(二)

用工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派遣人数

用工单位用工总量

派遣协议签订时间

派遣期限

管理费标准

 

 

 

 

 

 

 

 

 

 

 

 

 

 

 

 

 

 

 

 

 

 

 

 

 

 

 

 

 

 

 

 

 

 

 

 

 

 

 

 

 

 

 

 

 

 

 

 

 

 

 

 

 

 

 

 

 

 

 

 

 

 

 

 

 

 

 

 

 

 

 

 

 

 

 

 

 

 

 

 

 

 

 

 

 

 

 

 

 

 

 

 

 

 

 

 

 

 


  如用工单位较多,请另附页。

劳务派遣业务开展情况(三)

派遣岗位情况

  

派遣临时性岗位______人;辅助性岗位______人;替代性岗位______人;其他岗位______人。

 

 

 

 

缴费

总人数

养老

保险

医疗

保险

失业

保险

工伤

保险

生育

保险

其他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派遣员工劳动报酬情况:

2000元(含)以下 ____________人;2001-3000元 ________人

3001-5000元 ____________人;5001元以上 ________人

 

劳动报酬支付形式:

派遣单位支付__________人;用工单位支付________人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如有许可信息变更、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请予以说明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承诺,以上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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