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放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科财[2015]147号
- 发布日期:2015.12.11
- 实施日期:2015.12.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收悉。市科委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单位所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
根据验收情况及专家验收意见,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津科财〔2005〕10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发放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武清区地毯产业园宏旺道8号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动物实验室,许可证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豚鼠、SPF鸡(隔离器)。许可证编号:SYXK(津)2015-0008。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放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津科财〔2015〕147号)
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收悉。市科委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单位所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
根据验收情况及专家验收意见,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津科财〔2005〕10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发放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武清区地毯产业园宏旺道8号天津赫莱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动物实验室,许可证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豚鼠、SPF鸡(隔离器)。许可证编号:SYXK(津)2015-0008。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