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做好第六届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暨2013天津·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市特检院及有关单位:
为保障“第六届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暨2013天津·台湾名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主会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按照《天津市质监局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如下:
一、保障时间
2013年7月3日至7月8日
二、保障范围
主会场: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三、职责分工
(一)市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二)西青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主会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三)其他区县局认真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四)市特检院做好设备检验和技术支持工作。
(五)维保和使用单位做好维保和运行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主会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天津滨腾会展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特种设备自查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配合维保单位落实维保责任及维保人员;
(二)电梯维保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应在7月2日前,对主会场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在“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落实维保应急人员,确保接到故障报告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到场处理应急情况;
(三)市特检院对主会场根据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合理安排检验时间,及时做好检验工作;
(四)各区县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对重要区域和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认真进行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做好第六届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暨2013天津·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市特检院及有关单位:
为保障“第六届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暨2013天津·台湾名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主会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按照《天津市质监局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如下:
一、保障时间
2013年7月3日至7月8日
二、保障范围
主会场: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三、职责分工
(一)市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二)西青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主会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三)其他区县局认真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四)市特检院做好设备检验和技术支持工作。
(五)维保和使用单位做好维保和运行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主会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天津滨腾会展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特种设备自查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配合维保单位落实维保责任及维保人员;
(二)电梯维保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应在7月2日前,对主会场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在“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落实维保应急人员,确保接到故障报告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到场处理应急情况;
(三)市特检院对主会场根据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合理安排检验时间,及时做好检验工作;
(四)各区县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对重要区域和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认真进行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台湾名品博览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