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目录

一、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窦庄子村。本工程装机容量为95MWp,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装260Wp多晶硅光伏组件367840个,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出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港西220kV变电站117出线间隔等。
二、报告书内容全面,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7.17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23.98公顷,直接影响区面积为3.19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进行治理;各类施工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与运行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安排,应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七、同意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09.1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防治费160.87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4.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费4.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1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3万元,其他26.87万元。
八、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的规定和规程,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向天津市水务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文字号:津水审批[2017]86号
  • 发布日期:2017.08.04
  • 实施日期:2017.08.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水土保持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津水审批〔2017〕86号)



天津中电晟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审的请示》收悉。根据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和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窦庄子村。本工程装机容量为95MWp,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装260Wp多晶硅光伏组件367840个,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出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港西220kV变电站117出线间隔等。

  工程总占地223.9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20.54公顷,临时占地3.44公顷。土方开挖37.67万立方米,土方回填37.67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90250.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360.45万元。工程计划总工期为4个月。

  由于工程建设扰动地表、损坏植被,工程建设期易产生水蚀和风蚀,如果不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极易造成水土流失。为保护水土资源,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符合国家及我市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报告书内容全面,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7.17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23.98公顷,直接影响区面积为3.19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进行治理;各类施工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与运行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安排,应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七、同意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09.1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防治费160.87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4.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费4.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1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3万元,其他26.87万元。


  八、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中,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并将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报天津市水务局备案。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应依法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二)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项目开工后,及时向天津市水务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并配合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随主体工程进度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相关规定向天津市水务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的规定和规程,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向天津市水务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17年8月4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