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印发的《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中央将在全国范围内对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重点检查。
为做好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市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资金安排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农〔2010〕176号)以及市财政局《天津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我局成立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的。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
㈠范围。此次专项清查涉及我局在2007年-2009年期间财政预算安排和使用的专项资金,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资金、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农用桥、涵、闸更新改造工程资金共六项。
㈡内容。各部门要对负责管理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检查工作中注意检查和纠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7月20日开始至2010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㈠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
专项清查工作按照市级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成立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天生同志担任,蔡淑芬和汪绍盛同志任副组长,局财务处、农水处、水调处、工管处(移民处)、审计处、监察室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拟于近期召开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局六项资金的清理和检查工作。
㈡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20日)
各有关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农水处负责组织清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资金和桥闸涵专项工程补助;水调处负责组织清查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工管处(移民处)负责组织清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自查自纠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梳理资金项目,填报《天津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要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自查自纠工作要在8月2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报表,8月2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㈢重点检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成员单位反馈的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重点检查,制定重点检查方案、项目和检查方式。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资金使用部门总数的50%。根据重点检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改。
㈣整改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0月30日)
局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9月10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局的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9月15日前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有关部门和区县清查工作情况、市级重点检查结果和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检查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市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批后,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资金数额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清理和检查工作。
㈠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专人负责专项清查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㈡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成员单位按专项资金分项目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抓紧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除做好所负责的资金项目的检查外,还应根据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派人参与其他专项资金的检查。三是定期通报机制。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专项清查工作的情况和信息,要及时将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㈢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㈣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㈤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各有关部门推进专项清查工作。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水财〔2010〕47号)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印发的《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中央将在全国范围内对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重点检查。
为做好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市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资金安排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农〔2010〕176号)以及市财政局《天津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我局成立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的。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
㈠范围。此次专项清查涉及我局在2007年-2009年期间财政预算安排和使用的专项资金,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资金、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农用桥、涵、闸更新改造工程资金共六项。
㈡内容。各部门要对负责管理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检查工作中注意检查和纠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7月20日开始至2010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㈠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
专项清查工作按照市级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成立天津市水务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天生同志担任,蔡淑芬和汪绍盛同志任副组长,局财务处、农水处、水调处、工管处(移民处)、审计处、监察室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拟于近期召开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局六项资金的清理和检查工作。
㈡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20日)
各有关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农水处负责组织清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资金和桥闸涵专项工程补助;水调处负责组织清查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工管处(移民处)负责组织清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自查自纠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梳理资金项目,填报《天津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要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自查自纠工作要在8月2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报表,8月2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㈢重点检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成员单位反馈的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重点检查,制定重点检查方案、项目和检查方式。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资金使用部门总数的50%。根据重点检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改。
㈣整改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0月30日)
局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9月10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局的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9月15日前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有关部门和区县清查工作情况、市级重点检查结果和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检查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市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批后,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资金数额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清理和检查工作。
㈠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专人负责专项清查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㈡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成员单位按专项资金分项目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抓紧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除做好所负责的资金项目的检查外,还应根据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派人参与其他专项资金的检查。三是定期通报机制。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专项清查工作的情况和信息,要及时将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㈢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㈣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㈤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各有关部门推进专项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