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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科政[2013]133号
  • 发布日期:2013.06.19
  • 实施日期:2013.06.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企业登记管理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津科政[2013]133号)



各区(县)科委: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津人才[2012]9号),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精通现代管理、崇尚自主创新、善于开拓市场的优秀企业家及企业家后备人才队伍,推动我市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市科委现启动2013年“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我市重点培养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主,兼顾成长性高、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培养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经验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3)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4)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企业条件
  (1)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近两年年均增长在20%以上;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已经产业化或为社会提供服务;
  (3)企业2012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大于3%;
  (4)在细分行业内居于全国前十名。


  三、申报与遴选程序
  1、申报材料。申请人按属地化进行申报,填写《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一起报企业所在区(县)科委。
  2、资格审查和推荐。各区(县)科委经资格审查后,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受理单位。
  3、形式审查。市科委委托受理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通知申报人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仍然不合格的材料,不予受理。
  4、综合评审。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筛选,按照择优原则,提出培养对象建议名单。
  5、社会公示。培养对象建议名单经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审核批准。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纳入2013年度“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重点培养计划。


  四、推荐指标
  15个区县各推荐10人,滨海新区推荐60人,共计210人。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各区(县)科委要抓紧部署落实,认真做好培养对象申报组织和受理推荐工作,于7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单位(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502室,邮编:300011,电话/传真:24324835)。

  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董 怡  58832856
  市科学学研究所: 马虎兆  24324835

  附件: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书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附件:
  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书

  申报人姓名                
  所在企业名称(盖章)             
  所在 地 区      区(县)
  企业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申报 日 期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制


  填表须知


  一、申报书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的“□”内打“√”。

  二、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列表空格不够的,可自行续表;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

  三、本申报书一式三份,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一、申报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

年龄

 

身 份

证 号

 

学 历

 

学 位

 

专业

 

现 任

职 务

 

职 称

 

联 系

电 话

 

手 机

 

Email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学习(从大学起)和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学校或工作单位

本人身份(职务)

 

 

 

 

 

 

 

 

 

 

 

 

 

 

 

 

 

 

取得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情况

证书名称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近3年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知识产权类别(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名 称

授权国

授权号

授权

日期

本人排序

      
      
      

近3年内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奖情况

成果名称

奖项名称

获奖时间

颁奖部门

 

 

 

 

 

 

 

 

 

 

 

 

近3年内获市级以上政府授予的荣誉

荣誉称号名称

授予时间

授予单位

 

 

 

 

 

 

 

 

 

以往的工作经历和业绩(1500字左右)

 

 

 

 

 

 

 

 

 

 

 

 

 

 

(续前页)

 

 

 

 

 

 

 

 

 

培养期内的工作目标与设想(800字左右)

                    



  二、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企业在职

员工人数

总人数

其中,

研发人员数

 

本科以上员工人数

中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数

 

 

 

 

产业领域

□航空航天  □石油化工 □装备制造 □电子信息

□生物医药 □新能源 □新材料 □国防科技

□轻工纺织 □节能环保 □新能源汽车 □现代服务业

□现代农业 □其他

近3年获取

的自主知识

产权状况

名 称

授权日期

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号

  

 

  

 

  

 

近3年承担

省级以上科技

项目情况

项目(项目、载体)

名称、编号

经费(万元)

立项批准部门

  

 

  

 

  

 

□是 □否

是否是科技小巨人企业

□是 □否

是否入选科技领军型企业

科技投入与

效益情况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研发投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实现利税

万元

万元

万元




  三、推荐和评审意见

申报人保证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本人也未出现过重大诚信问题。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企业意见

确认以上信息属实,予以推荐。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科委

审查意见

经核实,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专家组

评审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市科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四、附件目录表

序号

附件类型

填写方式

提供情况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1;无0

 

2

公司任职证明

有1;无0

 

3

最终学历证书复印件

有1;无0

 

4

企业营业执照

有1;无0

 

5

上一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有1;无0

 

6

近3年专利、软件著作权申请受理通知书

份数

 

7

近3年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证书

份数

 

8

A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B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选项

(多选)

 

9

A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

B天津市工程中心认定证书

C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

D国家工程中心认定证书

选项

(多选)

 

10

市级驰(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相关证明

份数

 

11

国家级驰(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相关证

份数

 

12

个人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

A、授衔专家

B、享受国务院津贴

C、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D、其他荣誉和奖励

选项及

总份数

 

13

担任社会职务证明

份数

 

14

企业资质、贯标、认证

份数

 

15

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或捐助凭证

份数

 

16

其他

份数

 



  五、附件复印件(请按目录顺序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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