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3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2015)〉的通知》(津教委〔2012〕60号)要求,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提升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教育水平和质量,推进滨海新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核心,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优”为原则,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盘活资源、加大投入、提高质量,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建设,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达到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2015)。
三、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落实。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各管委会具体负责本区域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软硬兼顾,全面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学校硬件建设;在不断改善学校办学件条件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四、主要任务
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覆盖全区城乡,包括普通高中新建改扩建项目、校园基础设施和学校文化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手段功能提升项目、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项目、教育教学质量提高项目。
(一)普通高中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普通高中新建改扩建项目包括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根据各区域未来3至5年人口变化趋势,依据《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29-7-2008),科学规划、优选区域、盘活资源,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按照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标准和《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2015)》进行建设,其中新建项目要达到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质量标准。
(二)校园基础设施和学校文化提升改造项目。校园基础设施和学校文化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校园环境、学校文化和生活设施建设。校园环境建设要体现学校办学思想,整体规划,合理布局,风格协调,实现净化、美化、绿化、教育化;学校文化建设要以学校课程文化建设为主线,逐步形成结合学校自身特点的学校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环境文化建设,丰富学校内涵,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形成“一校一品”的文化建设新格局;生活设施建设要重点对学校的消防、饮水、供暖、供电、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其中现有普通高中学校食堂要达到卫生信誉度A级标准;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安全规范,达到《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2015)》。
(三)教育教学手段功能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手段功能提升项目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达到《天津市高级中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津教委〔2011〕5号)和《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2015)》。
(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项目。大力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积极探索青年教师的培养模式,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高水平、高质量组织实施好“高中教师特色课程培训工程”,为优秀教师搭建成长的舞台。
(五)教育教学质量提高项目。积极构建和完善具有区域特色的新课程体系,坚持聚焦课堂,积极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推进新课程实验向纵深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工作程序
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按照调研论证、制定方案、方案审批、项目执行和项目验收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研论证。各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普通高中学校现状和实际需求,结合区域人口布局、新农村建设和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科学确定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项目。
(二)制定方案。按照区推进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出本区域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分年度实施计划及资金预算等,由各管委会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于2013年3月底前联合报送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方案审批。区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区域上报的项目方案等进行论证,论证后由区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项目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项目执行。各管委会根据批复的区域项目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落实项目建设。所有建设和提升改造项目要优先考虑校舍安全,确保安全设施配套建设,杜绝安全隐患。
(五)项目验收。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任务完成后,各管委会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验收,区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逐一进行项目审验。
六、资金和管理
(一)资金构成。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所需资金采取区政府和管委会共同分担的办法统筹解决。区财政对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的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项目资金按70%的比例,给予专项补助。
(二)资金拨付
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新建、改扩建项目按实施进度拨付区财政补助资金,即依据项目投资计划及开工许可证拨付区财政补助资金的50%,依据主体验收合格拨付区财政补助资金的40%,其余资金待竣工财务决算审定后拨付。校园基础设施和学校文化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后,依据项目投资计划及专家组评审意见拨付区财政补助资金的50%,其余资金待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后拨付到位。教育教学手段功能提升项目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拨付区财政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管委会及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各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区域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工程的组织与实施,加强本区域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各成员单位要本着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各司其职,对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给予支持。发展改革部门将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及时办理项目前期审批工作;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根据项目进度落实建设资金;规划土地部门明确项目选址,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规划控制,及时办理项目土地、规划手续审批工作;建设部门加快项目施工手续审批,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监察部门加强工作程序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做好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教育部门全力组织好学校软硬件建设。
(二)建立专家论证、咨询、评审制度。区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逐一论证、咨询、检查与验收。
(三)建立月报告、月督查制度。各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快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项目进度,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时报区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证项目建设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管委会教育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情况分析,每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项目的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向区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各管委会要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对建设工程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建立项目奖惩机制。建立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的奖惩机制,对在2013年完成辖区内全部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任务(不含新建项目),并经市人民政府验收达标的管委会,按照区域高中学校数量,给予每所达标学校50万元的奖励,由区域统筹使用。对在2014年前完成辖区内全部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任务(不含新建项目),并经市人民政府验收达标的管委会,按照区域高中学校数量,给予每所达标学校35万元的奖励,由区域统筹使用。对工程管理混乱、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不能完成阶段性目标的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
(六)加强督导和宣传。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设立专项督导内容。每半年对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向全区通报。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
滨海新区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景平 副区长
副 组 长:荆洪阳 区教育局局长
孙玉瑄 塘沽管委会副主任
姜立超 汉沽管委会副主任
刘庆纪 大港管委会副主任
孙 胜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明成 区教育局副局长
关章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金星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振才 区监察局副局长
杜金熊 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连望 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
马仲雷 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王克勤 区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