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市场监管保[2015]36号
- 发布日期:2015.12.16
- 实施日期:2015.12.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医疗保健
各区县局:
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我委于2015年6月1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意见及相关办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5〕6号),该通知包括《天津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局将本辖区2015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结果于12月31日前在辖区进行公示,并将A级企业报委保健食品监管处。
二、请各区县局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意见及相关办法的通知》的部署,加强量化结果的运用,量化监管措施,落实责任,实施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联系人:付永杰,电话(传真):23370109。
附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结果上报表
附件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量化等级
评定结果上报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保〔2015〕36号)
各区县局:
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我委于2015年6月1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意见及相关办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5〕6号),该通知包括《天津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局将本辖区2015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结果于12月31日前在辖区进行公示,并将A级企业报委保健食品监管处。
二、请各区县局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意见及相关办法的通知》的部署,加强量化结果的运用,量化监管措施,落实责任,实施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联系人:付永杰,电话(传真):23370109。
附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结果上报表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量化等级
评定结果上报表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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