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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员会关于代康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交党发[2018]28号
  • 发布日期:2018.04.11
  • 实施日期:2018.04.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事管理


中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员会关于代康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津交党发〔2018〕28号)



委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

  经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8年3月29日第116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代康安同志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景皓同志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君涛同志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服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柴大胜同志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绿色交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赵自金同志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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