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关于撤销"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天津市中小学体育教学科研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3]54号
- 发布日期:2013.05.02
- 实施日期:2013.05.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义务与基础教育院校体育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
"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天津市中小学体育教学科研指导委员会"是市教委成立的服务于学校体育工作的非常设学术咨询机构,多年来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的宏观管理规划、体育课程教学教研的指导、学校体育科学研究的开展、学生体育竞赛和群体活动的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属于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可由部门承担的任务,一般不再设非常设机构。鉴于此,我委经研究决定,终止"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天津市中小学体育教学科研指导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能,撤销上述两个指导委员会。其相关工作由市教委体卫艺处依工作需要选聘学校体育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完成或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
天津市教委关于撤销"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天津市中小学体育教学科研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54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
"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天津市中小学体育教学科研指导委员会"是市教委成立的服务于学校体育工作的非常设学术咨询机构,多年来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的宏观管理规划、体育课程教学教研的指导、学校体育科学研究的开展、学生体育竞赛和群体活动的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属于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可由部门承担的任务,一般不再设非常设机构。鉴于此,我委经研究决定,终止"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天津市中小学体育教学科研指导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能,撤销上述两个指导委员会。其相关工作由市教委体卫艺处依工作需要选聘学校体育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完成或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