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交发[2017]183号
- 发布日期:2017.06.14
- 实施日期:2017.06.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水利工程
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津临港务〔2017〕24号)收悉。经审查,《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扩能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符合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编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大沽口港区,建设10万吨级双向航道(满足26.6万立方米LNG船舶单向航行),疏浚量51.8万立方米,浮标移位39座。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初设》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航道里程1+948~15+000的航道轴线方位为289°20′5.16″~109°20′5.16″,航道里程15+0~36+500的航道轴线方位为306°20′5.16″~126°20′5.16″。航道里程1+948~12+335段在现有航道基础上两侧加宽,航道设计底高程-14.5米,航道通航宽度375米;航道里程12+335~15+000段在现有航道基础上两侧加宽,航道设计底高程-15.0米,航道通航宽度370米;航道里程15+000~36+500段单侧向北加宽,航道设计底高程-15.0米,通航底宽370米,航道边坡1:5。
三、导助航标志
基本同意《初设》的导助航设施设计。利用10万吨级单向航道在东防波堤和北防波堤堤头设置的灯桩,现有浮标移位39座。
四、配套设计
基本同意《初设》的配套设计。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安全等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
五、工期
同意工程工期为4个月。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的编制原则和办法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总概算核定为3765.84万元。
附件:总概算表
附件:总概算表
工程名称: 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扩能工程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津交发〔2017〕183号)
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津临港务〔2017〕24号)收悉。经审查,《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扩能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符合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编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大沽口港区,建设10万吨级双向航道(满足26.6万立方米LNG船舶单向航行),疏浚量51.8万立方米,浮标移位39座。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初设》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航道里程1+948~15+000的航道轴线方位为289°20′5.16″~109°20′5.16″,航道里程15+0~36+500的航道轴线方位为306°20′5.16″~126°20′5.16″。航道里程1+948~12+335段在现有航道基础上两侧加宽,航道设计底高程-14.5米,航道通航宽度375米;航道里程12+335~15+000段在现有航道基础上两侧加宽,航道设计底高程-15.0米,航道通航宽度370米;航道里程15+000~36+500段单侧向北加宽,航道设计底高程-15.0米,通航底宽370米,航道边坡1:5。
三、导助航标志
基本同意《初设》的导助航设施设计。利用10万吨级单向航道在东防波堤和北防波堤堤头设置的灯桩,现有浮标移位39座。
四、配套设计
基本同意《初设》的配套设计。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安全等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
五、工期
同意工程工期为4个月。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的编制原则和办法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总概算核定为3765.84万元。
附件:总概算表
2017年6月14日
附件:总概算表
工程名称: 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扩能工程
序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价值 (万元) | ||
号 | 上报概算 | 审定概算 | ||
|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 2552.34 | 2566.34 | |
一 | 导助航设施 | 122.50 | 136.50 | |
二 | 航道挖泥 | 2299.84 | 2299.84 | |
三 | 环保工程 | 30.00 | 30.00 | |
四 | 大型临时工程 | 100.00 | 100.00 | |
| 第二部分:其他费用 | 1000.07 | 1001.24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34.97 | 35.16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72.98 | 73.29 | |
三 | 前期工作费 | 52.37 | 52.46 | |
四 | 设计及勘测费 | 138.18 | 138.68 | |
五 | 工程监测检测费 | 100.00 | 100.00 | |
六 | 扫海费 | 450.00 | 450.00 | |
七 | 设计审查费 | 13.60 | 13.60 | |
八 | 招投标费 | 17.97 | 18.05 | |
九 | 生态补偿费 | 120.00 | 120.00 | |
| 第三部分:预留费用 | 177.62 | 178.38 | |
一 | 基本预备费5% | 177.62 | 178.38 | |
| 第四部分:建设期贷款利息 | 19.80 | 19.88 | |
| 总 计 | 3749.83 | 376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