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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人员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6]43号
  • 发布日期:2016.05.16
  • 实施日期:2016.05.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民工人事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人员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6〕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10个议事协调机构,并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有关领导人员。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10个议事协调机构
  (一)成立天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段春华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
  (二)成立天津市土地整理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挥部。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建委主任、市国土房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河西区人民政府、南开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北辰区人民政府、城投集团、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
  (三)成立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何树山任组长,副市长赵海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嘉华、市商务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出版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邮政局、市网信办、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
  (四)成立天津市落实"中国制造2025"领导小组。副市长何树山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科委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合作交流办、市金融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投资办、市通信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建立天津市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阎庆民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市商务委主任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高法院、保税区管委会、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海关、天津银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
  (六)成立天津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副市长阎庆民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市金融局副局长、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农委、市法制办、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七)成立天津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副市长阎庆民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市金融局副局长、市农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法制办、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市林业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八)成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副市长阎庆民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第一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
  (九)成立天津市视频监控网建设指挥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飞任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通信局、市电力公司。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十)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飞任主任,市信访办主任任常务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法制办、市信访办。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办。
  上述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名单由其办公室发文落实。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
  (一)天津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副市长***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
  (二)天津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副市长曹小红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市财政局副局长、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担任。
  (三)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调整为副市长孙文魁担任,副主任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担任。
  (四)天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副市长赵海山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委主任、市合作交流办主任担任。
  (五)天津市特运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副市长赵海山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口岸办主任担任。
  (六)天津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副市长赵海山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天津海关关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担任。
  (七)天津市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调整为副市长李树起担任,副召集人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担任。
  (八)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副市长李树起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担任。
  上述议事协调机构组成单位和人员的调整工作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职责自行发文落实。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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