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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蓟港铁路货物运输运价率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 发文字号:津价费[2006]257号
  • 发布日期:2006.09.07
  • 实施日期:2006.09.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铁路运输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蓟港铁路货物运输运价率的通知
(津价费〔2006〕257号)



天津蓟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蓟港铁路货物运输运价率的申请》(蓟港 营调[2006]24号)收悉。鉴于蓟港铁路扩能改造后,蓟港铁路通道内办理的货物运输项目和品类有所增加,经研究,现将蓟港铁路货物运价率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蓟港铁路货物运价号和货物运输品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铁路货物运价号和货物运输品类执行;铁路货物运杂费的收费标准按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中的铁路货物运杂费有关规定执行;蓟港铁路整车货物运价率表详见附件表;加冰冷藏车、机械冷藏车、集装箱运输运价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运价率执行。

  二、你公司应在营业场所向社会和货主公示运输价格和货物运杂费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2006年9月10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原《关于核定天津蓟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下海煤炭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津价工[2001]54号)、《关于蓟港铁路新增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津价费[2004]75号)、《关于蓟港铁路货物运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6]62号)同时废止。

  附件:蓟港铁路整车货物运价率表

天津市物价局
二00六年九月七日

  附件:
蓟港铁路整车货物运价率表

┌───────┬────────┬────────────────────────┐
│  办理类别  │   运价号   │          运 价 率          │
│       │        ├─────────┬──────────────┤
│       │        │   单 位   │     标  准     │
├───────┼────────┼─────────┼──────────────┤
│   整   │    1    │  元/吨公里   │      0.10      │
│       ├────────┼─────────┼──────────────┤
│       │    2    │  元/吨公里   │      0.11      │
│       ├────────┼─────────┼──────────────┤
│       │    3    │  元/吨公里   │      0.13      │
│       ├────────┼─────────┼──────────────┤
│   车   │    4    │  元/吨公里   │      0.14      │
│       ├────────┼─────────┼──────────────┤
│       │    5    │  元/吨公里   │      0.16      │
│       ├────────┼─────────┼──────────────┤
│       │    6    │  元/吨公里   │      0.23      │
│       ├────────┼─────────┼──────────────┤
│       │    7    │  元/轴公里   │      0.22      │
└───────┴────────┴─────────┴──────────────┘

  注:以上货物运价率最高可上浮25%,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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