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天津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成林储蓄所等七家网点升格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1]59号
  • 发布日期:2011.02.21
  • 实施日期:2011.02.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

天津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成林储蓄所等七家网点升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1〕59号)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成林储蓄所等七家网点升格的请示》(农银津发〔2010〕10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成林储蓄所等七家网点升格(名单详见附件)。


  二、批准七家网点升格后业务经营范围变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总行在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七家网点升格后营业场所、隶属关系不变。

  你分行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办理七家网点换领《金融许可证》事宜。

  此复。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辖属七家网点升格明细表(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