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确认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定点资质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函[2013]464号
- 发布日期:2013.08.06
- 实施日期:2013.08.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公费医疗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对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的请示》(津滨人社报〔2013〕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经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批准,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已将法定代表人由杨丽变更为郭志勇。考虑到变更后该院仍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确认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请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继续做好为参保人员服务工作。
此复。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确认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定点资质的批复
(津人社局函〔2013〕464号)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对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的请示》(津滨人社报〔2013〕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经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批准,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已将法定代表人由杨丽变更为郭志勇。考虑到变更后该院仍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确认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请天津开发区奥华医院继续做好为参保人员服务工作。
此复。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