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文字号:津滨政办发[2017]32号
- 发布日期:2017.04.13
- 实施日期:2017.04.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住房制度改革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滨海新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样本轮换的目的和意义
城乡居民收入是最重要的民生指标,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城乡住户调查做为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主要是为了准确掌握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消费和生活状况,为科学制定居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改善民计民生措施提供决策依据。现行的住户调查样本已经运行了整整5年,出现了样本结构老化、记帐户厌烦情绪上升等影响样本代表性和数据质量的问题和现象。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十分必要。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对于提高住户调查样本代表性,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促进我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样本轮换的范围和目标
此次样本轮换的范围,包括国家住户调查全部样本和我区街镇居民收入监测调查全部样本,涉及我区全部功能区和全部街镇。通过此次样本轮换,抽选出一套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2018至2022年),同时兼顾国家、全市和我区各层级数据要求的调查样本,以满足未来5年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等项目的需要。
三、样本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滨海新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夏青林任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队长杜洪策、区统计局局长张殿武为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具体负责样本轮换工作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各功能区、各街镇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组织推动此项工作,抽中的居(村)委会要配备一名辅助调查员,负责本区域内样本轮换各项工作。
四、样本轮换的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核实全部居(村)委会基础数据,编制抽样框。
2017年4月份,组织完成对各功能区、各街镇所辖全部居(村)委会基础数据,包括区划代码、名称、城乡属性、常住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等信息的核实、补充和更新工作,并按城镇居委会、城镇村委会和乡村三类,分别按收入水平对居(村)委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编制出居(村)委会抽样框。
(二)抽选居(村)委会。
2017年5月份,国家统计局抽选居(村)委会,并下达抽中的居(村)委会名单;抽样的居(村)委会所在的功能区和街镇负责落实居(村)委会调查样本。
(三)选聘辅助调查员。
2017年6月份,在抽中居(村)委会选聘辅助调查员,并完成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工作。
(四)确定样本调查小区。
2017年7月,对常住人口较多居(村)委会可适当拆分为人口规模较小的调查小区,并报送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按照抽样方案确定并下达样本调查小区。
(五)编制住户抽样框。
2017年8月底前,以各抽中样本调查小区为单位逐一编制住户抽样框。
1.开展调查小区建筑物清查,绘制调查小区简图,对调查小区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编号,标注建筑物的类型,编制建筑物清查表。
2.编制住宅名录表,按照建筑物顺序和建筑物内住宅的编号规则,将住宅的具体地址填入住宅名录表。
3.开展摸底调查,对住宅名录表内的住宅进行摸底调查,丰富住户抽样框资料。
4.编制住户抽样框,根据摸底调查资料对住宅内的所有住户进行排序。
(六)抽选并落实调查户。
2017年10月,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抽选调查户,并下达抽中调查户名单和各年度样本轮换组名单。各有关功能区、街镇负责推动并落实调查户。
(七)启动调查户记帐工作。
2017年11月开展调查户试记账,12月正式开始记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样本轮换实施方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落实好样本抽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样本代表性。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户样本轮换工作任务重、居民配合度低、工作难度大,各功能区、街镇、居(村)委会要积极协调做好调查,确保住户样本轮换和常规记账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宣传动员,消除群众顾虑,为住户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滨政办发〔2017〕32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滨海新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4月13日
滨海新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样本轮换的目的和意义
城乡居民收入是最重要的民生指标,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城乡住户调查做为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主要是为了准确掌握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消费和生活状况,为科学制定居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改善民计民生措施提供决策依据。现行的住户调查样本已经运行了整整5年,出现了样本结构老化、记帐户厌烦情绪上升等影响样本代表性和数据质量的问题和现象。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十分必要。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对于提高住户调查样本代表性,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促进我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样本轮换的范围和目标
此次样本轮换的范围,包括国家住户调查全部样本和我区街镇居民收入监测调查全部样本,涉及我区全部功能区和全部街镇。通过此次样本轮换,抽选出一套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2018至2022年),同时兼顾国家、全市和我区各层级数据要求的调查样本,以满足未来5年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等项目的需要。
三、样本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滨海新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夏青林任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队长杜洪策、区统计局局长张殿武为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具体负责样本轮换工作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各功能区、各街镇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组织推动此项工作,抽中的居(村)委会要配备一名辅助调查员,负责本区域内样本轮换各项工作。
四、样本轮换的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核实全部居(村)委会基础数据,编制抽样框。
2017年4月份,组织完成对各功能区、各街镇所辖全部居(村)委会基础数据,包括区划代码、名称、城乡属性、常住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等信息的核实、补充和更新工作,并按城镇居委会、城镇村委会和乡村三类,分别按收入水平对居(村)委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编制出居(村)委会抽样框。
(二)抽选居(村)委会。
2017年5月份,国家统计局抽选居(村)委会,并下达抽中的居(村)委会名单;抽样的居(村)委会所在的功能区和街镇负责落实居(村)委会调查样本。
(三)选聘辅助调查员。
2017年6月份,在抽中居(村)委会选聘辅助调查员,并完成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工作。
(四)确定样本调查小区。
2017年7月,对常住人口较多居(村)委会可适当拆分为人口规模较小的调查小区,并报送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按照抽样方案确定并下达样本调查小区。
(五)编制住户抽样框。
2017年8月底前,以各抽中样本调查小区为单位逐一编制住户抽样框。
1.开展调查小区建筑物清查,绘制调查小区简图,对调查小区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编号,标注建筑物的类型,编制建筑物清查表。
2.编制住宅名录表,按照建筑物顺序和建筑物内住宅的编号规则,将住宅的具体地址填入住宅名录表。
3.开展摸底调查,对住宅名录表内的住宅进行摸底调查,丰富住户抽样框资料。
4.编制住户抽样框,根据摸底调查资料对住宅内的所有住户进行排序。
(六)抽选并落实调查户。
2017年10月,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抽选调查户,并下达抽中调查户名单和各年度样本轮换组名单。各有关功能区、街镇负责推动并落实调查户。
(七)启动调查户记帐工作。
2017年11月开展调查户试记账,12月正式开始记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样本轮换实施方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落实好样本抽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样本代表性。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户样本轮换工作任务重、居民配合度低、工作难度大,各功能区、街镇、居(村)委会要积极协调做好调查,确保住户样本轮换和常规记账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宣传动员,消除群众顾虑,为住户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