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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4]69号
  • 发布日期:2014.06.27
  • 实施日期:2014.06.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高等教育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4〕69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高校要建立健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加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二、高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质量,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和激励引导作用。

  三、高校应及时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包括反映本校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及评审结果等情况的评审报告及获奖研究生汇总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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