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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安生[2015]6号
  • 发布日期:2015.03.26
  • 实施日期:2015.03.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天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 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津安生[2015]6号)



各区县,各委办局,各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春季是生产、经营、运输和施工作业的黄金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益活跃,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的重要指示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春季历来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近一时期,从全国来看,连续发生了多起交通运输、火灾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从全市事故发生的规律来看,春季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014 年 3 月至 5 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2起、死亡22人;同时发生了一起5人死亡的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且接连发生5起因建设施工造成燃气泄漏的重大险兆事故;另外,2009 年 5 月份,我市曾经发生过一起导致 12人死亡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各区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把握安全生产规律,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好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制定措施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即组织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执法计划,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液氨、涉爆粉尘、硫化氢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建设施工方面的安全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抓好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抓好防火方面的安全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检查;地下管线主管部门、权属单位要认真抓好地下管线的安全检查。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抓好本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区县要认真抓好本区域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在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合法行为,就必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原则,以及《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4]6号)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查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认真安排部署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各级领导要带队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4月份、5月份,市安委会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县、各重点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严密防范各类安生生产事故发生。 各区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5月31日前将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aqscfz@163.com)。

  2015年3月26日

  (联系人:郝磊;联系电话:2820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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