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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选调生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2.12.24
  • 实施日期:2012.12.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选调生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天津市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审核合格、缴费后,需进行相关审查推荐工作,具体是:

  1.天津市各高等院校的考生:请从网上打印《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带网格线),于2013年1月11日前报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

  2.外地高等院校的考生:请从网上打印《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带网格线),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2013年1月11日前以EMS方式邮寄我局审核。

  3.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考生:请从网上打印《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带网格线),于2013年1月11日前以EMS方式邮寄我局审核。其中:①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的《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经乡镇党委和区县委组织部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经共青团天津市委学校部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联系人:罗新勇    联系电话:022-23303770

  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300042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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