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津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发改社会[2007]396号
  • 发布日期:2007.06.20
  • 实施日期:2007.06.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文物博物馆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津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发改社会[2007]396号)



市文化局:
  你局津文计(2007)44号《关于报请平津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经研究,原则同意平津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平津战役纪念馆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平津道8号,子牙河西侧。占地4.7万平方米。新建文物库房选址位于该馆现址东侧发展预留地范围内。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文物库房及服务设施,地上三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文物保护和修缮,重点文物加装保护设施,多维演示馆安装3套视听监控设备和展厅增加1套安防系统。

  三、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047万元,文物保护和修缮5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330万元,其余770万元由市文化局自筹资金和财政预算资金解决。
  望接文后,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开展建设项目各项招标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后实施。

  二ОО七年六月二十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