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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等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4]129号
  • 发布日期:2014.12.19
  • 实施日期:2014.1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高等教育

天津市教委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等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4〕129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引导普通高校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市教委决定在2014年开展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4种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试点工作。为做好相关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等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库。专家库由本市各普通高校和国内其他普通高校的专家组成,为我市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提供专家资源和专家支持。现就推荐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开设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的学校,每校每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二、推荐条件
  (一)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对评价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能熟练掌握专业评价政策、方法、技术;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本专业教学经验、科研经验及管理工作相关经验;
  (三)热心高等教育事业,作风严谨、工作勤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廉洁,愿意并能胜任工作,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请有关学校根据推荐范围、名额及条件组织专家推荐工作,于2014年12月29日前将《2014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gaojiaochu2502@163.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我委高教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83215286。

  附件:
  2014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
  填表单位:(公章)                    
序号工作单位专业姓名年龄职称职务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年限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限电子邮件手机综合情况简介   (限填500字以内)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方式: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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