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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安监管急[2015]17号
  • 发布日期:2015.03.24
  • 实施日期:2015.03.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安监管急〔2015〕17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应指综合〔2015〕3号)和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工作要点》(津政应急办〔2015〕1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监管局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将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3月24日

  (联系人:李祎;联系电话:28208090)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天津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强化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以及值守记录等制度,确保值守工作正常有序、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应急事项处理及时到位。要充分借助手机短信、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和重点企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二、强化现场处置,做好事故总结评估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围绕事故信息报告、人员调动、物资保障、部门联动等应急响应过程,认真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不断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三、健全预案体系,抓好应急演练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配套措施,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责任体系、现场指挥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要督促、推动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做好与属地政府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科学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以易发事故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为重点,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要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搞好应急培训工作
  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应急管理部分内容,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组建、调整市、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调用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要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工作为培训内容,对辖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应急管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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