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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12.08.13
  • 实施日期:2012.08.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要求,为做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涉及本区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滨海新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南水北调工程本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蔡云鹏  副区长

  副组长:王国良  区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局长

  张俊岭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办主任

  成 员:周云明  塘沽管委会主任助理

  张 彬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山瀛  区公安局副局长

  徐庆和  区民政局副局长

  马胜利  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

  张金义  区建设交通局(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 勇  区农业局副局长

  吴建兵  区土地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局(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金义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配合设计单位做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占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地类以及地上物、地下设施等实物指标调查、确认和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控制在工程建设占地范围内迁入人口、新增建设项目、新建房屋设施、新栽树木等;组织编制本辖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预防和处置因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建设环境;配合项目法人办理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占用林地、林木采伐、维护建设环境;负责组织本辖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及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初步验收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征地拆迁工作档案。

  为便于工作开展,塘沽管委会要比照原有架构组建实施机构,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征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恪尽职守、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该项目征地拆迁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工作,确保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顺利实施,尽快发挥效益。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撤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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