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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争先创优考评标准》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容法[2005]135号
  • 发布日期:2005.05.17
  • 实施日期:2005.05.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争先创优考评标准》的通知
(津容法[2005]135号)



各区(县)市容委、环卫局、爱卫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港务局,委直属单位:
  为加强市容环境系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依据国务院、市政府有关规定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市市容委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争先创优考评标准》,现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依照执行。

  二00五年五月十七日

依法行政工作争先创优考评标准


  1.0 制定依据
  1.1 依据国务院、市政府有关规定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2.0 考评目的
  2.1 加强市容环境(爱国卫生)系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先进,增强凝聚力和荣誉感,促进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开创法制工作新局面。

  3.0 命名类别
  3.1 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3.2 法制工作先进科室
  3.3 优秀法制工作者
  3.4 争先创优活动优胜单位

  4.0 年度考核期间
  4.1 自每年度的1月1日起,截止到12月底为考核期间。

  5.0 评选表彰时间
  5.1 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底。

  6.0 评选方法及程序
  6.1 按本标准所列考评项目进行加分、扣分,并以总分值作为考评依据。
  6.2 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法制工作先进科室)的评选程序:
  6.2.1 先由单位负责人决定是否参评;
  6.2.2 凡决定参评的,由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6.2.3 汇总自查自评情况和总结先进事迹材料,填写《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申报表》、《法制工作先进科室申报表》;
  6.2.4 单位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迹材料和申报表一并报送市市容委;
  6.2.5 市市容委法规处组织考评小组(由各参评单位代表组成)分片进行复核,按标准考评打分;
  6.2.6 在网上公示考评情况;
  6.2.7 呈报市市容委领导审批。
  6.3 优秀法制工作者的评选程序:
  6.3.1 各单位按规定名额进行评选;
  6.3.2 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将结果公示;
  6.3.3 填写事迹材料和《优秀法制工作者审批表》;
  6.3.4 单位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迹材料和审批表一并报送市市容委;
  6.3.5 市市容委法规处组织复核;
  6.3.6 呈报市市容委领导审批。
  6.4 对重视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得力,有措施有制度,效果明显的单位,颁发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奖。
  6.5 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颁发奖牌、奖杯、荣誉证书。
  6.6 在获得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奖的单位中,推选产生争先创优活动优胜单位。
  6.7 对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向本系统和各级政府通报。

  7.0 特别规定
  7.1 申报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法制工作先进科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序 号  内 容
  1    当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且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
  2    当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且败诉的
  3    当年单位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
  4    当年单位负责人有重大过失或者被行政处分的

  7.2 参评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序 号  内 容
  1    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2    公务员年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的
  3    群众测评满意度低于70%的


  8.0 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法制工作先进科室)评选标准
  8.1 加强法制工作领导方面,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能够将法制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例会制度 10
  2    本单位设有专职法制机构               10
  3    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5
  4    法制工作人员能够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    5
  5    法制工作人员能够参加或列席本单位重要会议      5
  6    单位领导能够采纳法制工作人员提供的法律意见     5
  7    有法制工作年度计划                 5
  8    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法制工作
      经常亲自听取法制工作汇报              10
  9    关心法制工作人员生活
      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

  8.2 法制机构业务建设方面,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法制工作人员中有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       5
  2   法制工作人员中有法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的     10
  3   法制工作人员配备与本单位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    5
  4   有业务学习制度并得到落实             10
  5   坚持每周组织业务学习               5
  6   法制工作人员输送院校定向培养           10
  
  8.3 法制工作机构办公自动化方面,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法制工作机构拥有电脑设备
      (每台电脑加10分)             10
  2   法制工作机构有打印设备           10
  3   法制工作机构有传真设备           10
  4   法制工作机构有录像设备           5
  5   法制工作机构有录音设备           5
  6   法制工作机构有扫描设备           5
  7   能够上网浏览《市容环境法制网》       10
  8   与《市容环境法制网》实现信息传输和资源共享 10
  9   建有《市容环境法制网》专版或专题分页    10

  8.4 法制工作经费保证方面,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法制工作有专项经费             10
  2   法制工作经费能够随时申请和批准       5

  8.5 法制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方面,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法制基础资料齐备              10
  2    法制基础资料规范、有序           5
  3    有法制报表、台帐              5
  4    有法律知识方面的工具书           5
  5    各类法律方面书籍拥有60本以上
       (有者加10分,无者不扣分)         10
  6    有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5
  7    有执法监督制度               5
  8    有错案追究制度               5
  9    有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5
  10   建立执法证件管理档案            5
  11   有廉政自律制度               5
  12   有执法考评制度               5
  13   有行政投诉办理制度             5
  14   有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5
  15   有行政行为公开公示制度           5
  16   有推进依法行政的方案或措施         10
  17   建立法制工作资料电子数据库         20

  8.6 对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方面,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有年度培训计划或方案            10
  2    培训计划或方案得到落实           5
  3    培训后组织考试成绩合格率100%        5
  4    参加培训人员出勤达80%以上         5
  5    培训考试成绩平均达90分以上         10
  6    参加培训人员考试及格率达100%        5
  7    用于培训专项经费得到保证          5
  8    每年组织大型法制讲座2次以上        10
  9    能够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        10
  10   邀请专家讲课2次以上            5
  11   自编培训教材或购置培训光盘         10
  12   每年开展2次以上全员法制培训        5

  8.7 法制宣传和信息交流方面,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法制宣传有年度计划                                5
  2    法制宣传计划得到落实                               5
  3    组织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每组织一次加5分)                               5
  4    法制经验或信息被新闻媒体报道
      每报道一篇加10分,无者不扣分                           10
  5    有《市容环境法制网》和《市容环境法制建设简报》信息员               5
  6    全年向《市容环境法制网》报送5篇以上法制经验或信息                10
  7    全年向《市容环境法制建设简报》报送5篇以上法制经验或信息             10
  8    法制经验被《市容环境法制网》或《市容环境法制建设简报》采用(每采用一篇加10分)  10
  9    法制信息被《市容环境法制网》或《市容环境法制建设简报》采用(每采用一篇加5分)  5
  10   积极参加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按要求布置展台(每参加一次加10分)    10
  11   普法工作组织得力,并受到上级表彰                         10

  8.8 法制监督和法律审核方面,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对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
       进行专项检查,坚持每季度一次                         10
  2    对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行为
       进行例行考核年内达两次以上                          10
  3    对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行为
       进行问卷调查                                 5
  4    对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行为
       组织社会评议活动                               5
  5    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                              5
  6    对本单位发布文件坚持法律审核                         10
  7    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5
  8    坚持许可、处罚统计制度                            5
  9    对违法实施许可或处罚的行为
       及时进行查处和纠正                              10
  10    对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案件
       严格进行审核把关                               10
  11    对上级交办行政投诉案件在期限内办理,并将结果上报
       (按时办结的,加10分
       按时上报结果的,加5分
       拒绝或拖延办理的,扣10分)                          10
  12    对投诉不实的,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10
  13    通过法制监督方式,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典型事例
       (有表扬信、赠送锦旗或媒体报道的加10分;无者不扣分)             10
  14    对执法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有处理决定的,加10分)                           10
  15    单位领导未下达罚没指标,未将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的奖金和经费挂钩(违者扣20分) 20

  8.9 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把关方面,随机抽查10个案卷材料,并按下列标准加分或扣分:
  序 号 项 目                      分 值
  1   对案卷文书质量严格把关,有检查记录,有明确要求 10
  2   案卷归档符合规定,一案一卷,          10
  3   卷宗使用档案局统一监制的卷皮          5
  4   案卷文书制作和填写符合规范           10
  5   案卷材料齐全,排列有序
      无缺页、缺项                  5
  6   对内文书填写、制作符合规定           5
  7   对外文书无手写 实现电脑打印
      (不包括简易程序处罚文书)           10
  8   实现案卷制作全过程电脑化            20
  9   案卷整洁,纸张无破损、污迹           5
  10   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主体合法           10
  11   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依据准确           10
  12   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符合时限           10
  13   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无越权            10
  14   行政许可有监管记录               5


  9.0 优秀法制工作者评选标准
  9.1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序 号 条 件
  1   在法制工作中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较强政治敏锐性
  2   在法制工作中能够实事求是,坚持一切
      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3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4   遵章守纪,清政廉洁,不谋取个人私利
  5   为加强法制建设埋头苦干,无私奉献
  6   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正不阿
  7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观念
  8   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既维护政府形象,
      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
      和安定团结承担义务,作出贡献

  9.2 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方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序 号 条 件
  1   具有胜任法制工作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
  2   具有较丰富的法制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从事法制工作1年以上
  3   业务精通,能够独立完成法制工作各项任务
  4   爱岗敬业,具有勤奋、严谨、扎实工作作风
  5   熟悉立法、执法的程序和方法,熟练掌握
      专业性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主要条款内容
  6   综合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处理部门之间执法
      矛盾和争议,妥善解决执法投诉中的问题
  7   掌握现代办公手段,能够熟练进行电脑操作
  8   当好本单位法律顾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9   法制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评议满意度较高
  10   积极为法制建设出谋划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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