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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津质技监局计财[2011]300号
  • 发布日期:2011.05.24
  • 实施日期:2011.05.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财务监督检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计财〔2011〕300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天津市纪委、天津市监察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纪发〔2011〕17号),市局制定了《天津市质监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该方案,并要严格依照方案规定的时间,报送相关报表和文字材料。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天津市质监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天津市纪委、天津市监察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1年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纪发[201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市局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系统范围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 杨效勇(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素俭(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员: 崔义林(局长助理、监察室主任)

  杨宪初(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邹 刚(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计划财务处,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纪检监察、财务、组织人事部门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


  三、专项治理时间安排和治理的内容

  专项治理工作自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复查阶段(截至2011年6月6日)

  市局成立“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全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治理内容包括:2007年以来各“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依据津纪发[2009]11号)。

  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治理内容包括: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依据津纪发[2010]13、14号)。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是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

  各单位认真组织复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达10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应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应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复查工作完成后,每一个独立法人单位都要将本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复查阶段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式样见附件7),公示期为5天。同时向上级部门做出承诺(承诺书式样见附件7)。

  各单位要提高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舆论氛围,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支持群众监督举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政策规定,纪检监察、财务、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明确职责,抓住核查银行账户、现金发票管理、收费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全面复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督导抽查阶段(截至2011年7月底)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督导抽查工作将分两个层次开展。

  一是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自查自纠“零申报”,有群众举报的,以及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二是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选取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得消极敷衍,对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

  (三)整改落实阶段(截至2011年8月底)

  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

  (四)机制建设阶段(截至2011年11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注重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全程控制、安全完整、合规运行,彻底根除“小金库”产生的土壤。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不仅要汇总成效,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制度。市局治理领导小组将全面总结我局近年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情况,落实各项防治“小金库”制度措施,将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四、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需报送的资料

  各单位要严格依据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上报的资料负责,并签字加盖公章。

  (一)全面复查阶段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各独立法人单位向上级部门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附件1)和承诺书;各二级单位汇总本级和下级单位的全面复查情况,向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附件2)、阶段总结的文字说明和承诺书,以及《全面复查阶段落实公示制、承诺制情况表》(附件3)

  2、社会团体、国有企业:

  在区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该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上述报表资料报区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市局的,上述报表资料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成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述报表资料报区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直属单位成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述报表资料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报送时间:2011年6月8日之前

  4、报送要求:报表和文字材料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二)督导抽查阶段

  各二级单位应在2011年7月22日之前将《“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三)整改落实阶段

  各独立法人单位应在整改落实工作完成后,于2011年11月20日之前,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5)逐级上报,由二级单位汇总后将统计表和文字说明上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四)机制建设阶段

  各二级单位于2011年11月20日之前,汇总本级和所属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填报《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五)总结验收阶段

  各二级单位于2011年12月1日之前,将近三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补充的报表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小金库”治理是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完成好中央明确提出的彻底清理“小金库”的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二)落实好公示、承诺制度

  各单位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拓宽举报渠道。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综合治理

  各单位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相结合、要与“三公消费”治理、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相结合,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构建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治理“小金库”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彻底根除“小金库”产生的土壤。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3.全面复查阶段落实公示制、承诺制情况表

  4.“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5.“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6.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2011年实施方案附表1-6

  7.公示、承诺书式样

  8.2011年实施方案填表说明

  附件1
  “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行次合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备注
复查发现“小金库”个数1       
截至2007年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2       
 其中:滚存资金余额3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4       
1财政拨款/政府补助5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       
3政府性基金收入7       
4罚没收入8       
5会费收入9       
6捐赠收入10       
7经营收入11       
8投资收益12       
9资产(资源)处置、有偿使用收入13       
10附属单位或分支机构上缴收入14       
11其他15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使用合计16       
1弥补经费、成本费用17       
2购建资产、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支出18       
 其中: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19       
3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礼品礼金等支出20       
 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21       
4接待宴请、公款旅游、职务消费支出22       
6私分、贪污23       
7其他24       
截至复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25       
1现金和银行存款26       
2有价证券27       
3固定资产原值28       
4股权和债权29       
5其他30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31       
1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32       
 其中: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3       
2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34       
3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35       
 其中:以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36       
  虚列利息支出、手续费、虚假理赔等套取   资金设立“小金库”37       
  以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38       
4转移资产、资金设立“小金库”39       
5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40       
 其中: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1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行次合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备注
全面复查基本情况1       
1单位总户数2       
2复查单位户数3       
3复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户数4       
4复查发现“小金库”个数5       
截至2007年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6       
 其中:滚存资金余额7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8       
1财政拨款/政府补助9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       
3政府性基金收入11       
4罚没收入12       
5会费收入13       
6捐赠收入14       
7经营收入15       
8投资收益16       
9资产(资源)处置、有偿使用收入17       
10附属单位或分支机构上缴收入18       
11其他19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使用合计20       
1弥补经费、成本费用21       
2购建资产、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支出22       
 其中: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23       
3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礼品礼金等支出24       
 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25       
4接待宴请、公款旅游、职务消费支出26       
6私分、贪污27       
7其他28       
截至复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29       
1现金和银行存款30       
2有价证券31       
3固定资产原值32       
4股权和债权33       
5其他34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金额)35       
1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36       
 其中: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7       
2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38       
3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39       
 其中:以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0       
  虚列利息支出、手续费、虚假理赔等套取资   金设立“小金库”41       
  以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2       
4转移资产、资金设立“小金库”43       
5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44       
 其中: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5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3
  全面复查阶段落实公示制、承诺制情况表
  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我单位本级及所属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按照《天津市质监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治理“小金库”复查工作的公示和承诺情况如下:
序号本级及所属单位全称单位性质复查中是否发现有“小金库”问题是否将复查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是否已向上级单位进行书面承诺
1     
2     
3     
4     
5     
6     
7     
8     
9     

  财务负责人签字:

  纪检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附件4
  “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项目合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备注
受理举报件数       
 其中:署名举报件数       
核查举报件数       
 其中:核查属实举报件数       
核查举报发现“小金库”个数       
核查举报发现“小金库”金额       
奖励举报人人数       
奖励举报人奖金(金额)       
处理处罚处分情况       
1行政处罚单位数       
2行政处罚人数       
3党纪政纪处分人数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       
  处理县处级人数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       
4组织处理人数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       
  处理县处级人数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       
5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       
  处理县处级人数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5
  “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行次合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备注
“小金库”问题纠正情况1       
1发现“小金库”个数2       
2纠正处理“小金库”个数3       
“小金库”问题处理情况4       
1应上缴财政金额5       
 已上缴财政金额6       
2应补缴税款金额7       
 已补缴税款金额8       
3应退还金额9       
 已退还金额10       
4应追回违规支出金额11       
 已追回违规支出金额12       
5应纳入单位账内核算金额13       
 已纳入单位账内核算金额14       
处理处罚处分和通报情况15       
1受单位内部处理人数16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17       
  处理县处级人数18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19       
2受行政处罚单位情况20       
 其中:受行政处罚单位个数21       
  对单位罚款金额22       
3受行政处罚个人情况23       
 其中:受行政处罚人数24       
  对个人罚款金额25       
4受组织处理人数26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27       
  处理县处级人数28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29       
5受党纪政纪处分人数30       
 其中:处分厅局级人数31       
  处分县处级人数32       
  处分科级及以下人数33       
6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34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35       
  处理县处级人数36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37       
7通报的案件数38       
8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数39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6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件
项目行次合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备注
加强教育1       
 其中: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2       
  修订完善现有制度3       
  制定出台新制度办法4       
  其他5       
完善制度6       
 其中: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7       
  修订完善现有制度8       
  制定出台新制度办法9       
  其他10       
深化改革11       
 其中: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12       
  完善细化现有制度13       
  制定出台新制度14       
  其他15       
强化监督16       
 其中: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17       
  完善细化现有制度18       
  制定出台新制度19       
  其他20       
其他21       
 总计22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7
  公示式样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我市的要求,2011年我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复查阶段已经结束,根据市局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必须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全面复查阶段发现的“小金库”情况公示如下:

  请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还存在“小金库”问题,请举报。
  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信地址:南开区南开二马路265号,邮政编码:300100;举报电话:27182099;举报信箱:ojcs@tjjj.gov.cn)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邮政编码300042;举报电话:022-23300012;举报网址:www.tjcs.gov.cn)

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承诺书式样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解决“小金库”这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按照治理“小金库”工作的要求,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扎实推进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坚决扫清工作死角。

  二、严格执行本次“小金库”治理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务求实效。

  三、严格遵照要求准时上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等报表,并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全面、准确,不虚报、瞒报、漏报。
  本单位承诺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若承诺不实,愿意承担责任,接受处理。

单位负责人签字:
纪检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附件8
  填表说明

  为提高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报表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对专项治理报表填列工作说明如下:

  一、《“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附件1)
  (一)此表统计2011年全面复查期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
  (二)凡列入治理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全面复查结束后,不论有无“小金库”问题,都要按要求报送《“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三)表头填列复查单位的单位名称。
  (四)本表由六项组成。
  第一项“小金库”个数计算方法为:一个账户为一个“小金库”,由个人管理或固定地点存放的现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权证、股权和债权凭证等,按照管理人或存放地点的数量确定“小金库”个数。
  第二项2007年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资产原值按取得时价格(价值)填列。
  第三项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按实际发生数填列。
  第四项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支出合计,按支出实际发生数填列,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购买银行储值卡(券)、购物卡(券)、加油卡(券)、电话卡(券)等的各类支出。
  第五项期末“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填列截至复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第六项“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该项下的各种形式设立的“小金库”合计金额应与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金额一致。
  (五)本表第五项期末“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应等于第二项加上第三项减去第四项再加上第四项下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第19行)。

  二、《“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附件2)
  (一)此表统计2011年全面复查期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
  (二)此表由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按要求统计汇总后报送。
  (三)此表共六项,其中第一项为复查基本情况,由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填写。第二至第六项填列方法与《“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附件1)相应项目相同。

  三、《全面复查阶段落实公示制、承诺制情况表》(附件3)
  此表统计各二级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在全面复查阶段落实公示制和承诺制的情况。

  四、《“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
  此表统计2011年1月1日至填报日的举报受理办理情况。

  五、《“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5)
  (一)此表统计自2009年“小金库”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至填报日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此表由三项组成。
  第一项“小金库”问题纠正情况中“纠正处理”指已完成财务、税务等处理。
  第二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情况,按应纠正处理和已纠正处理的实际情况填列。
  第三项处理处罚处分和通报情况,受单位内部处理按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所作出的处理处罚人数填列;受行政处罚单位和人数按照民政、财政、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人数和单位数填列;受组织处理人数按照组织部门处理的人数填列;受党纪政纪处分人数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人数填列。

  六、《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附件6)
  (一)此表统计自2009年至今建立或完善的与防治“小金库”有关的规章制度。
  (二)此表由四项组成。
  第一项加强教育,主要指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促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强化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小金库”问题发生的各类规章制度。
  第二项完善制度,主要指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内控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管理制度等。
  第三项深化改革,主要指从深化各项改革入手,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源上铲除“小金库”生存土壤的管理制度改革举措或办法。
  第四项强化监督,主要指从加强监管和惩治违法行为入手,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各类规章制度。
  各项里面所说的“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是指在强化制度执行力方面所补充的制度规定或下发文件等措施的件数。

  七、其他说明
  (一)报表中填列“其他”项目的必须在备注中予以说明,每个阶段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特别是创新的方式方法也应予以说明。
  (二)“账户”包括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及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有账号和户名的账户。
  (三)“小金库”中有外币的,按照截至复查或重点抽查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四)为便于统计汇总,各单位请严格按照报表填写,不得修改报表格式。
  (五)在报送书面报表的同时,还需报送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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