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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4.02.28
  • 实施日期:2014.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税务机构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办税渠道,有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从3月1日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税)。
  一、网上办税系统的功能特点
  网上办税是通过互联网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一种快捷高效的服务方式。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涉税业务,其优势显而易见。
  (一)办税更加快捷
  该系统采取在线提交申请、在线填制表单、在线上传附送资料,界面直观、操作简单,省去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和排队等候的时间。
  (二)填表更加简单
  该系统引入了免填单的功能,所有涉税表单中纳税人基本信息均由系统自动填充,需要纳税人自行录入的部分也提供了丰富的提示信息和逻辑校验,纳税人不必再为填表而困惑。
  (三)过程更加透明
  该系统提供图形化的流程追踪,纳税人可以在线查询涉税申请的流转环节,以及审批状态、审批结果,在受理和办结环节还有短信提示,涉税审批过程更加透明,便于纳税人监督。

  二、推行业务范围
  按照网上办税工作规划,该系统将涵盖登记、发票、认定、备案、证明、核算六大类业务,分期逐步实施。一期计划开通网上办税事项35个,二期计划开通网上办税事项21个。经过两期建设,网上办税事项将占纳税人全部涉税事项的70%。
  网上办税一期先行开通涉税事项六个,分别为:
  1.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票种核定
  2.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最大开票限额变更
  3.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调整月领购量
  4.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临时调整月领购量
  5. 纳税人变更增值税税控系统开票机数量工作流程
  6. 纳税人普通发票票种核定
  其他事项随后将陆续上线,敬请关注。

  三、办理方式
  纳税人需要到所属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咨询、开通、办理网上办税业务,开通后可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登录网上办税系统进行业务办理。
  网上办税相关资料可登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包括《网上办理涉税业务告知书》、《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客户端使用说明书》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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