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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委关于同意成立天津市城市艺术研究会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建经财[2016]66号
  • 发布日期:2016.02.15
  • 实施日期:2016.02.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市建委关于同意成立天津市城市艺术研究会的批复
(津建经财〔2016〕66号)



天津市城市艺术研究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报送的《关于申请成立天津市城市艺术研究会的请示》等材料收悉。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建交系统社会团体重大事项监管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原则同意成立天津市城市艺术研究会,并同意你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按社团登记有关规定到市社团局办理相关成立手续,完成各项备案工作。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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