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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开展2012—2014年(2013年调整)天津市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农机局
  • 发布日期:2012.12.25
  • 实施日期:2012.12.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开展2012-2014年(2013年调整)天津市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2012-2014年天津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调整)申报工作,按照“天津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产品申报范围
  耕整地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十大类,具体小类、品目详见附件1(天津市2012-2014年支持推广目录产品申报范围及销售数量要求)。
  已纳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企业资质及产品申报条件
  (一)企业资质
  1.在国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60人以上。
  3.2010-2012年期间无产品质量投诉或投诉已妥善处理,在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中,无产品列入质量较差产品名单。
  (二)产品申报条件
  1.在天津市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近两年天津地区销售数量符合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2012-2014年支持推广目录产品申报范围及销售数量要求)。
  2. 申报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3年12月31日(含31日)之后。

  三、申报材料要件要求
  申报企业按产品型号分别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订书钉或胶状装订),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复印,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需加盖企业印章。所有的电子版文件请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上,按照型号分别建立文件夹保存。
  1.申报书及word电子版文件(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产品彩色照片(6寸3张,前、后、侧方向各1张,粘贴在一张A4纸上)及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小于1M);
  5.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复印件;
  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
  7.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8.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
  9.企业产品标准复印件,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应提供技术监督局备案文件复印件;
  10.使用说明书;
  11.企业2011-2012年在津销售记录及用户发票复印件;
  12.保养、一般故障排除、易损件更换、使用培训资料视频(avi格式)。

  四、申报受理机构及时间
  (一)受理机构:天津市农业机械局装备管理处(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科研东路8-B1-3,邮政编码:300192)
  联系人:王全兴,电话:87895311
  (二)受理时间:2012年12月25日-31日
  (三)受理方式: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寄送,邮寄时间以寄送日邮戳为准。

  附件:
  1.天津市2012-2014年支持推广目录产品申报范围及销售数量要求
  2.天津市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书

天津市农业机械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天津市2012-2014年支持推广目录产品申报范围及销售数量要求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销售数量(台/套)

耕整地机械

耕地机械

开沟机(器)

5

田间管理机械

中耕机械

埋藤机

5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10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100

种植施肥机械

施肥机械

施肥机(化肥)

5

种植施肥机械

施肥机械

撒肥机(厩肥)

5

收获机械

玉米收获机械

玉米收割割台

30

收获机械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翻晒机

3

收获机械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割草机

3

收获机械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搂草机

3

收获后处理机械

仓储机械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5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碾米机械

碾米机械

5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压块机

5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畜牧饲养机械

饮水器

30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水产养殖机械

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30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挖掘机械

挖坑机

30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平地机械

平地机

10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清淤机械

清淤机

10

设施农业设备

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保温被

300

设施农业设备

其它设施农业设备

物理农业机械设备

10

其他机械

废弃物处理设备

固液分离机

5

其他机械

其他谷物收获机械

田间谷物转运机

10



  附件2
  天津市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书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天津市农业机械局 制


  填报说明

  (此页内容无须打印装订)
  1.企业名称应为企业全称,并与公章、执照、代码证一致。
  2.企业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
  3.上年度农机产品销售总额填写申报年份前一个年度(1月~12月)本企业所有农机产品的销售总额。
  4.企业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发布《2012-2014年天津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调整)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或咨询企业和产品的有关情况。
  5.目录申报联系方式应填写负责申报工作的具体联系人。
  6.机具大类、小类、品目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填写。
  7.注册商标:应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批准的,本企业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商标。
  8.上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填写申报年份前一个年度(1月~12月)该型号产品的销售量,本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填写申报年份(1月~12月)该型号产品的销售量。
  9.天津地区主销区县:请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名称规范填写:蓟县、宝坻、武清、宁河、静海、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塘沽、汉沽、大港。
  10.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填写整机的技术规格,应至少包括结构形式、配套动力、结构尺寸、主要额定参数等。
  11.申报企业2011-2012年在津销售记录表,请按照型号分别填写,记录表上顺序要与所附发票复印件顺序一致。
  12.生产企业通过天津市农机信息网(http://www.tjnj.gov.cn)进行相关内容的下载(非下载的申报书,或申报书内容与规定格式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一、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员工人数

 

注册资金(万元)

 

经济性质

 

上年度农机产品

销售总额(万元)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目录

申报

联系

方式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二、产品信息

机具大类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注册商标

 

生产地址

 

批量投产时间

年 月

生产能力(台/年)

 

上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台/套)

 

本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台/套)

 

天津地区主销区县

 

2012年出厂参考价格(元/台)

 

获得

农机

推广

鉴定

证书

情况

证书编号

 

获证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该产品用途 (100字以内):

该产品在津推广应用情况(50字以内):




  三、产品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项 目

单 位

规 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四、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郑重承诺,在申报《天津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数据和其他信息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申报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五、规范性附件
  以下附件按下列顺序与本申报书装订在一起,共同构成申报材料。序号前“□”处标记“√”表明有此项内容;标记“x”表明无此项内容。
  □ 1、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 3、产品照片(6寸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粘贴在一张A4纸上);
  □ 4、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 5、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 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 7、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证书及其附件(如有附件,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 8、企业产品标准(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应提供技术监督局备案文件复印件);
  □ 9、使用说明书;
  □ 10、申报企业2011-2012年在津销售记录及用户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需标明顺序号,装订顺序与销售记录一致,可多张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申报企业2011-2012年在津销售记录

  申报企业:(盖章)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产品型号:

序号

销售区县

用户姓名

销售数量

(台/套)

用户地址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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