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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立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社会监督机制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4.11.27
  • 实施日期:2014.11.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违章建筑


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立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社会监督机制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

  为拓宽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线索受理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现就建立我市市、区(县)两级社会监督机制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建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全市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受理的线索,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或区(县)市场监察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查处结果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对被查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在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

  市建委投诉举报受理部门设在建筑业管理处,举报电话:28468632;邮箱:wfjbxx@126.com。


  二、各区(县)建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辖区内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根据线索,按照管理权限,区(县)市场监察部门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处结果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三、各区县建委应于11月30日前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后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查处结果在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曝光。

  联系电话:022-28468630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_______区(县)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序号违法单位(个人)名称项目负责人违法行为处罚(处理)结果    
         
         
         
         
案情简介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注:1.已结案的处罚(处理)项目,填写此表;
  2.表中“违法行为”是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
  3.案情简介包括: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发生时间、地点、造成的后果等),认定、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等内容。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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