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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蓟运河阎庄上游左堤板桥—孟旧窝段治理工程用地手续费用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文字号:津水规[2016]125号
  • 发布日期:2016.11.23
  • 实施日期:2016.11.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水利工程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蓟运河阎庄上游左堤板桥-孟旧窝段治理工程用地手续费用的批复
(津水规〔2016〕125号)



水投集团:

  你公司《水投集团关于解决蓟运河阎庄上游左堤板桥-孟旧窝段治理工程用地手续费用的请示》(津水投报〔2016〕205号)收悉。根据《市水务局关于蓟运河左堤板桥-孟旧窝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津水规〔2014〕110号)和我市现行征收土地的工作程序,经研究,同意办理该工程用地手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基本预备费解决,并据实核算。

  请据此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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