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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督察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市场监管特[2015]21号
  • 发布日期:2015.04.22
  • 实施日期:2015.04.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督察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特〔2015〕21号)



各区县局:
  为更好的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按照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将从4月下旬开始对各区县开展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近期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4月23日至5月1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督查内容
  各区县局开展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近期重点工作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各区县局是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是否确定了检查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企业,是否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对相关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是否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动态监管系统。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建立隐患台账,是否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如何;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并按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打非治违”工作要求进行查处。
  (三)3月6日召开的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工作部署会落实情况。是否召开了充装单位工作会议,是否逐家对充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情况。
  (四)各区县开展电梯安全大会战进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核查工作见证材料、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请各区县局提前准备相关会议记录、现场监督检查记录、隐患治理台账、整改见证资料、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执法文书等工作见证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当前气温逐渐转暖,且“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商超酒店、游乐场园等经营场所即将迎来客流高峰。请各区县局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检查计划,对上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请各区县局加强痕迹管理工作,做好工作见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请各区县局对本单位开展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工作总结,于2015年5月25日之前(电子档,发送至tjsglc@126.com)报市市场监管委特监处

  附件:督查工作安排表

  2015年4月22日

  附件  督查工作安排表

日 期

区 县

带队领导

督察组成员

4.23(周四)

河北

杨振林

张 闽

王伟林 耿文轩

4.28(周二)

武清

杨振林

张 闽

耿文轩 夏萌萌

4.29(周三)

河东、东丽

王 琪

夏萌萌 王伟林

4.29(周三)

南开、西青

冯春晓

耿文轩 王明礼

5.5(周二)

和平、红桥

杨振林

张 闽 王伟林

5.6(周三)

河西、津南

冯春晓

夏萌萌 石 毅

5.7(周四)

滨海新区

王 琪

王伟林 单秋林

5.8(周五)

静海

张志雄

石 毅 单秋林

5.13(周三)

宁河

张 闽

王伟林 单秋林

5.14(周四)

北辰

张志雄

耿文轩 夏萌萌

5.15(周五)

宝坻、蓟县

冯春晓

夏萌萌 耿文轩


  注:请各组提前与被督查区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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