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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 发文字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发布日期:2016.03.17
  • 实施日期:2016.03.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发票管理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现对天津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地址为“https://fpdk.tjsat.gov.cn/”。纳税人登录上述查询平台,可直接使用互联网浏览器访问(需在计算机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或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系统直接登录(需先行完成远程升级)。纳税人对遇到的使用问题可联系本市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解决(金税盘服务电话:4006116660;税控盘服务电话:022-59017000)。
  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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