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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正辉等任职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人[2018]12号
  • 发布日期:2018.05.22
  • 实施日期:2018.05.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事调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正辉等任职的通知
(津政人〔2018〕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正辉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二年);

  韩燕燕(女)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二年);

  惠群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东疆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二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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