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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正辉等任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人[2018]12号
发布日期:
2018.05.22
实施日期:
2018.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人事调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正辉等任职的通知
(津政人〔2018〕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正辉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二年);
韩燕燕(女)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二年);
惠群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东疆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二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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