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委、市工商联关于举办天津市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2]24号
- 发布日期:2012.05.07
- 实施日期:2012.05.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委、市工商联关于举办天津市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2〕2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搭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供需平台,根据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28号),定于2012年5月8日至14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企就业大有可为。
二、招聘企业和对象
(一)招聘企业。参加招聘周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以及各级工商联企业会员单位参加招聘活动。参加招聘企业应承诺提供的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能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二)招聘对对象。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就业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农民。
三、内容和形式
(一)首场招聘会
5月8日上午10时,国家四部委将在甘肃省兰州市主会场举行“2012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我市会场设在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一楼招聘区,与主会场同时启动招聘周活动。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及北方人才、中天人力、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民营企业周首场招聘会。10时30分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四个部门分管领导巡视招聘现场活动。
首场招聘会设台位485个,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台位数量和区域分布,组织骨干民营企业参加首场招聘会。其中,工商联50个、北方人才80个、中天人力80个、和平区20个、河西区20个、河东区20个、河北区20个、南开区20个、红桥区20个、东丽区5个、西青区20个、津南区20个、北辰20个、滨海新区65个(塘沽5个、汉沽5个、大港5个、开发30个、保税10个、高新10个)、武清区5个、宝坻区5个、静海县5个、宁河县5个、蓟县5个。各区县、各部门要将相关企业情况于5月3日前报市局就业促进处,确保5月7日前完成布展。
(二)广泛宣传
各区县、各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和岗位信息。要重点宣传国家和我市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树立优秀民营企业形象,扩大民营企业就业的影响,支持求职者到民营企业就业。
(三)做好岗位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询问、走访企业等多种形式收集岗位信息。区县人力社保局要将掌握的求职信息和岗位需求向区县工商联通报,并积极邀请其他各类企业参加现场招聘。区县工商联要组织民营企业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并及时梳理分类。同时,各部门要积极与各高校联系,将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面向高校定向公布。各区县收集的岗位信息要在招聘活动前3天向社会公布。
(四)集中开展招聘周活动
招聘周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在举办综合性招聘活动的同时,可根据企业需求和求职人员类型开展专场招聘,也可联合高校、职业院校、乡镇、街道和社区,开展招聘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各区县招聘活动不少于2场。同时,有条件的区县、单位还可进行网络招聘和异地视频招聘。
招聘周期间,要做好招聘现场综合服务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在活动现场做好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的落实。对于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盯人帮扶、托底安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要成立由区县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工商联和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部署,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招聘周活动安全有序。
(二)协调配合。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各类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收集、整理和公布工作;各类院校要组织引导毕业生参加招聘周活动。
(三)做好统计和情况上报工作。招聘周期间,人力社保、教育、总工会、工商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招聘周期间的活动情况。自5月8日至14日,将每天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及时报各自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招聘周情况总结和活动统计表,报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处。
附件: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市人力社保局
市总工会
市教委
市工商联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市总工会
市教委
市工商联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区县名称:
项 目 | 数 量 |
1.参加招聘周民营企业数 | |
2.提供岗位信息数 | |
其中: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数 | |
3.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数 | |
其中:高校毕业生数 | |
进城务工农民数 | |
就业困难群体数 | |
其他人员数 | |
4.签订职业技能培训意向人数 (含企业委托培训人数) | |
5.维权及法律援助人次 | |
6.印发就业政策等宣传资料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