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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建技[2013]351号
  • 发布日期:2013.05.03
  • 实施日期:2013.05.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市政公用与路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建技〔2013〕351号)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迎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市建设交通委将于5月份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重点

  建筑节能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


  三、时间安排

  2013年5月10日至25日。


  四、检查人员

  本次检查共成立二个检查组,每组4人。


  五、检查内容

  1.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3.检测工作量与检测能力符合程度,是否存在虚假检测行为;

  4.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检测环境是否满足相应检测要求;

  5.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检测结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对存在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检测机构,依法查处并按照《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建技〔2012〕1197号)的规定进行记分处理。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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