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函[2009]256号
  • 发布日期:2009.12.31
  • 实施日期:2009.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企业登记管理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津人社局函〔2009〕256号)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备案的《关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平安养老备案函 [2009]996号)及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及有关规定,现对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登记号为120000090051。望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按规定运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投资管理人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此复。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