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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督查及考评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农机局
  • 发文字号:津农机监[2012]86号
  • 发布日期:2012.10.24
  • 实施日期:2012.10.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督查及考评工作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2﹞86号)



各区县农机局(中心):
  为确保十八大期间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按照《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的要求,市局决定对各区县农机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并对2012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评内容
  1、近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2、2012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3、对申报市级先进“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进行实地核查;
  4、对《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网络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农业机械驾驶操作智能化考试技术应用》、《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模式示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地安全检验技术应用》4个项目进行验收。

  二、组织机构
  市农机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2012年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评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安全监理处处长薛桂来担任,成员有安全监理处副处长张发成、鲁付常,安全监理处沈孝均、谷长山、何庆生、赵俊龙,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具体工作由市局安全监理处负责。

  三、分组情况
  此次督查考评分3个组进行。
  第一组:由市局安全监理处处长薛桂来带队,成员:沈孝均(联络员)、何庆生及东丽区、滨海新区(大 港)、武清区、宁河县监理站站长。考评区县:东丽区、滨海新区(大港)、武清区、宁河县。
  第二组:由市局安全监理处副处长张发成带队,成员:赵俊龙(联络员)及津南区、滨海新区(汉沽)、宝坻区、静海县监理站站长。考评区县:津南区、滨海新区(汉沽)、宝坻区、静海县。
  第三组:由市局安全监理处副处长鲁付常带队,成员:谷长山(联络员)及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蓟县监理站站长。考核区县: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蓟县。

  四、督查考评时间
  2012年11月12-15日,具体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五、督查考评要求
  1、各区县农机局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认真对2012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5份),并制作成多媒体演示稿,由区县监理站主要负责人向督查考评组汇报。
  2、督查考评组要深入“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实地核查,并按照创建标准综合评价。
  3、按照4个项目实施要求进行验收。
  4、各督查考评组要严格按照《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进行打分,督查考评结束后,要对督查考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
  5、各督查考评组成员要统一着装。

  沈孝均,联系电话:13752013090
  赵俊龙,联系电话:13752685088
  谷长山,联系电话:13920956820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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