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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机械局关于加强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实施监管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农业机械局
  • 发文字号:津农机管[2011]107号
  • 发布日期:2011
  • 实施日期:20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天津市农业机械局关于加强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实施监管的通知
(津农机管〔2011〕107号)



各有关区县农机局(中心):

  按照《2011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监督检查方案》(津农机管〔2011〕98号)部署,我局于11月初对今年承担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任务的各区县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对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做好项目宣传、公示工作

  各项目区县农机局(中心)要切实督促实施项目的村委会及各参与项目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进一步向广大农民宣传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政策、操作程序、质量要求等信息,切实让他们熟悉了解作业补贴惠农政策。同时,要进一步督促实施项目的村委会严格落实项目作业地块、受益农户、作业合同、作业结果张榜公示制度,切实保证今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政策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实施。


  二、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各项目区县农机局(中心)要严格按照《天津市2011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作业任务表、机具汇总表、农户明细表、地块分布图、作业合同、验收单等文件进行妥善归档保存。其中,尤其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要督促各实施项目的村委会认真填写《2011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申请表》,做好受益农户登记确认工作,保证准确掌握所有享受作业补贴的农户信息。

  (二)要督促各实施项目的村委会及时绘制提供本村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地块分布图,保证准确反映项目作业地块的位置、区域、编号、面积。同一村镇去年已享受补贴开展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的地块,要与今年安排的项目作业地块进行区别标示,以确保各年度实施区域不重复。

  (三)要切实对项目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公示、作业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拍照存档。


  三、要进一步强化项目验收监督

  各项目区县农机局(中心)要紧跟项目作业进度,督促各实施项目的村委会、农机服务组织抓紧开展项目作业结果验收工作,据实填写项目作业验收单。同时,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按照今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的作业质量标准要求,以及项目监督检查方案中的内容、方法,对完成项目作业的地块逐一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核实,严格把关项目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监督作业合同履行,确保项目作业“完成一块、验收一块、成功一块”。


  四、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各项目区县农机局(中心)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组织,抓紧督促各实施项目的村委会及承担项目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加快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进度。要务必在2011年12月5日前完成今年全部项目作业任务,并将项目补贴资金结算材料上报我局装备管理处。对于原项目实施方案中安排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有调整的,区县农机局(中心)要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和变更的内容,并重新填写项目任务汇总表、项目任务分配表,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同上报。


  五、要切实做好项目总结工作

  各项目区县农机局(中心)要积极总结今年本区县实施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的经验成效,特别是要认真总结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在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节本增效等方面的效果,为今后进一步大面积推广这两项农机化新技术提供依据。各区县要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今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的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装备管理处。项目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今年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补贴资金落实情况;2.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签订作业合同、落实机具数量、组织技术培训、核查作业质量、组织督导检查、开展对比试验等);3.取得的经验、成效;4.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请各项目区县农机局(中心)按照上述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实施监管,确保今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圆满完成。在此基础上,我局将于近期成立督察小组,组织开展项目总结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区县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实施,或者未能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制度,或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原因出现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质量等问题,我局将不予出具《项目补贴资金拨付清单》,并将视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该区县的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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