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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召开2014年卫生系统消防逃生疏散演习现场会暨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推动会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 发文字号:津卫保会[2014]33号
  • 发布日期:2014.07.22
  • 实施日期:2014.07.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消防管理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召开2014年卫生系统消防逃生疏散演习现场会暨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推动会的通知
(津卫保会〔2014〕33号)



各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中央驻津医院:
  按照市政府应急办《2014年天津市“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为了不断吸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召开2014年卫生系统消防逃生疏散演习现场会暨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推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下午3:30。

  二、会议地点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三、参会人员
  各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保卫处(科)长,主管消防工作的保卫干部。

  四、会议内容
  (一)中研院与红桥消防支队联合开展火灾现场逃生疏散演习。
  (二)中研院由林副院长就医院与消防部门如何协作配合做好单位内部消防日常管理工作作经验交流。
  (三)海河医院闫忠芳副院长从如何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市消防局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工作角度做表态发言。
  (四)市卫生局陈振锋副局长就市卫生系统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方面提工作要求。
  (五)市公安消防局领导对本次演习活动进行点评并对市卫生系统消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六)集体参观消防警示教育图片展。

  五、会议要求
  (一)各单位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不得请假。
  (二)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三)由于医院车位有限,为保障本次消防演习车辆顺利通行,参会人员停车问题自行解决。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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