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刘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保监许可[2017]275号
- 发布日期:2017.12.12
- 实施日期:2017.12.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刘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保监许可[2017]275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刘海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保寿津分发〔2017〕83号)收悉。经审查,刘海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