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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临港电厂供热管线穿越大沽排水河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文字号:津水管[2017]80号
  • 发布日期:2017.10.11
  • 实施日期:2017.10.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电力工业管理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临港电厂供热管线穿越大沽排水河实施方案的批复
(津水管〔2017〕80号)



天津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

  《关于临港DN1200供热管线穿越大沽排水河的请示》(滨热工程〔2017〕161号)收悉。我局于2017年8月29日组织召开了《临港电厂供热管网工程管道顶管穿越大沽排水河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审查会,提出了修改意见。依据修改意见,相关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实施方案》。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港电厂供热管网工程管道顶管穿越大沽排水河工程整体布置方案。

  (一)顶管穿越大沽排水河方案

  两根DN2150mm钢筋混凝土套管在右堤桩号64+050、左堤桩号64+085处穿越大沽排水河,管道与河道交角为73°;穿堤套管长207m,套管净间距为2m,管顶高程为-8.24m(大沽高程,下同),堤顶处埋深为10m。

  顶管工作井位于大沽排水河右岸,尺寸为8.4m×9.6m×12.6m,接收井位于大沽排水河左岸,尺寸为6m×9.6m×13.5m,与相应一侧河道上开口线距离均大于25m。

  (二)沿大沽排水河管道敷设方案

  两根套管自河道左岸桩号64+123-64+417段沿大沽排水河敷设,管道全长315m;其中64+123-64+160段为自穿越接收井向大沽排水河斜向敷设,长58m;64+160-64+417段平行大沽排水河敷设,长257m;套管边与大沽排水河左岸上开口线距离大于10m。

  (三)穿越李港铁路顶管接收井布置方案

  该接收井与大沽排水河左岸上开口线净距为5.7m,尺寸为6m×9.6m×12.4m。该井坑距大沽排水河上开口线较近,应加强防渗处理,固堤截渗;采用砼灌注桩支护,外设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进行防渗,坑底砼垫层封底。

  基坑回填采用粘性土,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低于0.93,回填至原地面高程。


  二、基本同意河道防护工程及施工围堰布置型式。河道防护范围为左岸李港铁路顶管接收井上下游各30m,对应河道桩号64+387-64+466,共79m;采用预制混凝土板进行防护。大沽排水河设计水位为2.62m,护砌压顶高程为3.0m,预制混凝土板尺寸为40cm×40cm、厚12cm,下设15cm厚碎石垫层,垫层下铺设300g/m2土工布。

  顺河布置φ500钢管桩桩膜施工围堰,桩长12m,堰顶高程2.7m,最大堰高5.9m,顶宽0.5m,长约120m;围堰桩前铺设彩条布进行防渗,彩条布前填筑草袋土围堰压脚。


  三、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结合河道管理部门,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携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到农田水利管理处办理开工手续。


  四、工程施工时泥浆和废弃渣料等不得遗留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对周边水利设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五、工程建设和运行期,接受农田水利管理处的监督管理。工程建成后需有农田水利管理处参加验收。遇有管理或产权移交等事宜,请及时与农田水利管理处联系,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建设涉及第三人水事权益和其他部门管理事项,由你单位做好协调。


  七、遇有河道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接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要求。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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