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安监管四[2014]73号
- 发布日期:2014.12.05
- 实施日期:2014.1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巩固前期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加强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粉尘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决定从现在起至2015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开展的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粉尘作业安全检查,摸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数量和安全生产现状,建立健全监管台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完成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评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差异化监管。
二、检查分工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特点,确保对安全条件差、事故风险高、评定等级低的重点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
(二)市安全监管局将继续按计划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并对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处罚一批、停产一批被评定为中、差等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项规定》和《爆炸性粉尘作业安全检查“三关四停七整改”相关要求》等法规、标准深化专项检查,督促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紧紧围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铝镁金属粉尘作业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所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彻底自查。
(二)防治结合,强化基础建设。把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与工贸企业分类分级、职业卫生等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集中力量开展评级工作,确保2015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安全等级评定工作,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对中、差等级企业的执法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全力推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坚持标本兼治,通过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班组建设等基础工作;通过强化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查缺补漏,完善监管台账。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继续开展调查摸底、查缺补漏,认真做好企业数据收集和信息统计工作。通过分类分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监管台账,做到一企一档,无一遗漏并及时更新完善。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2015年1月31日前将全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分类分级及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市安全监管局,电子邮箱:jgsc_tjsaqjgj@ 163.com。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时对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并形成文字总结,于2015年2月底前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
附件:1.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分类分级及检查情况统计表
2.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分类分级及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1.评级结果根据实际评定等级:优、良、中、差填写。
2.粉尘种类填写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粉等。
3.检查结果中处罚填写处罚金额,停产整改、关闭或取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附件2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津安监管四〔2014〕73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巩固前期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加强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粉尘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决定从现在起至2015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开展的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粉尘作业安全检查,摸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数量和安全生产现状,建立健全监管台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完成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评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差异化监管。
二、检查分工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特点,确保对安全条件差、事故风险高、评定等级低的重点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
(二)市安全监管局将继续按计划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并对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处罚一批、停产一批被评定为中、差等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项规定》和《爆炸性粉尘作业安全检查“三关四停七整改”相关要求》等法规、标准深化专项检查,督促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紧紧围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铝镁金属粉尘作业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所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彻底自查。
(二)防治结合,强化基础建设。把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与工贸企业分类分级、职业卫生等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集中力量开展评级工作,确保2015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安全等级评定工作,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对中、差等级企业的执法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全力推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坚持标本兼治,通过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班组建设等基础工作;通过强化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查缺补漏,完善监管台账。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继续开展调查摸底、查缺补漏,认真做好企业数据收集和信息统计工作。通过分类分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监管台账,做到一企一档,无一遗漏并及时更新完善。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2015年1月31日前将全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分类分级及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市安全监管局,电子邮箱:jgsc_tjsaqjgj@ 163.com。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时对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并形成文字总结,于2015年2月底前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
附件:1.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分类分级及检查情况统计表
2.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分类分级及检查情况统计表
区县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评级结果 | 企业地址 | 粉尘种类 | 从业 人数 | 检查结果 | ||
处罚 | 停产整改 | 关闭或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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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评级结果根据实际评定等级:优、良、中、差填写。
2.粉尘种类填写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粉等。
3.检查结果中处罚填写处罚金额,停产整改、关闭或取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附件2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区县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情况” |
检测、 评价情况 | 职业卫生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
劳动合同告知情 况 |
监护档案情况 |
培训教育人数 | 职业健康体检人员情况 | ||
岗前 (人) |
岗中 (人) |
离岗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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