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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2]61号
  • 发布日期:2012.05.25
  • 实施日期:2012.05.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职工教育与考核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2〕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津党发〔2010〕8号)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津党发〔2010〕17号)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迫切需要,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现就全面开发和推行具有我市特色的"职业培训包"项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框架体系内,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业岗位的要求,借鉴国内外开展职业培训的经验,按照需求性、开放性、创新性的原则,先易后难,重点优先,充分覆盖,有计划地开发"职业培训包",满足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对高水平职业培训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职业培训包"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针对某一职业各层次的培训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资源总和(包括职业标准、教学内容、教材、教学形式、考核标准、师资标准、实训条件等)。"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和实施要遵循以下原则:
  1.需求性原则。结合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相关职业工作条件、典型工作任务、综合职业能力要求,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开发项目,设置培训课程,精选培训内容。
  2.开放性原则。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通过项目招标、委托等方式,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中遴选出承担"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任务的单位。既要根据行业、企业需求,不断拓展"职业培训包"覆盖的职业范围,又要根据职业发展情况,不断调整更新"职业培训包"的内容(如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培训内容等)。
  3.创新性原则。培训内容及时吸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开发具有创新性的"立体化"教材,适应培训对象不同层面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发"职业培训包",建立根据"职业培训包"开展职业培训的模式。
  到2015年,基本完成覆盖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复杂、从业人员多的200个"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任务。
  通过边开发边推广的方式,重点面向在职职工、职业院校在校生、失业人员三类人群开展职业培训。"十二五"期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10万人,其中高级工8万人,技师、高级技师2万人。
  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职业培训包"项目职业的岗位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二)年度目标。
  1.2012年,全面启动"职业培训包"项目,制定有关政策、规则,初步建立"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体系,在40个重点职业推动"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
  2.2013至2014年,全面推动实施"职业培训包"培训模式,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体系和工作机制,在120个职业推动"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
  3.2015年,在40个职业推动"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全面总结"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工作,制定"职业培训包"标准,在全市职业培训中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包"。

  三、开发方式
  (一)优选"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单位。通过科研项目招标方式,面向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遴选具备开发条件的单位。
  (二)实行"职业培训包"项目管理。按照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制定"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严格开发流程,将"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的选题、申报、日常管理、验收等环节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开发质量。
  (三)规范"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模式。制定"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指导方案、"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指南等操作性技术文件。
  (四)加强组织实施。围绕"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过程,指导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师资培训、教学手段等方面适应新的培训模式,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我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港口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政策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和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二)纳入市级科研课题规划。为加强"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将"职业培训包"项目作为专项研究课题,纳入我市"十二五"科研课题规划,实施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强"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一是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划拨一定经费,二是从市级专项科研课题经费中给予支持。按照需求引导培训、等级对应补贴的原则,依社会需求程度购买培训成果,分类别解决不同人群、不同职业的培训经费来源问题。
  (四)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依照"职业培训包"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经过培训达到"职业培训包"要求的学员,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五)结合"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围绕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的理念、模式、手段等,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和先进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培训包"项目对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产业调整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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