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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编发[2015]76号
  • 发布日期:2015.10.20
  • 实施日期:2015.10.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的批复
(津编发[2015]76号)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要职责的请示》(津自贸报[201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管委会主要职责调整为:
  1.推动落实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各项改革创新措施;
  2.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
  3.总结评估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改革创新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建议;
  4.协调研究和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难点和问题;
  5.组织推介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政策,发布自贸试验区重要信息;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此复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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