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编发[2015]76号
- 发布日期:2015.10.20
- 实施日期:2015.10.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的批复
(津编发[2015]76号)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要职责的请示》(津自贸报[201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管委会主要职责调整为:
1.推动落实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各项改革创新措施;
2.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
3.总结评估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改革创新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建议;
4.协调研究和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难点和问题;
5.组织推介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政策,发布自贸试验区重要信息;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此复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