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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上半年天津市广告发展报告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工商广字[2013]5号
  • 发布日期:2013.07.16
  • 实施日期:2013.07.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广告管理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上半年天津市广告发展报告的通知
(津工商广字〔2013〕5号)



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市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2013年上半年天津市广告发展报告》已编制完成,现予印发。

  2013年7月16日

  2013年上半年天津市广告发展报告

  今年以来,天津广告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市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广告战略,大力推动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广告业得到进一步的繁荣发展。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比去年同期增加2205户,广告经营单位总数已达15281户,同比增长16.9%,其中专营广告经营单位增加324户,总数达4424户,同比增长7.9%;兼营广告经营单位增加1727户,总数达9783户,同比增长21.4%;其他广告经营单位增加154户,总数达850户,同比增长22.1%;媒体广告经营单位总数224户。

  (一)广告经营单位注册资本(金)情况

  全市4424户专营广告经营单位中,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40户,占比0.9%;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有36户,占比0.8%;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有652户,占比14.7%;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有1220户,占比27.6%;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有1184户,占比26.8%;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下的有1292户,占比29.2%。

  从广告经营单位注册资本(金)分布情况分析,注册资本(金)在百万元以上的大型专营广告经营单位占比不足20%,注册资本(金)在百万元以下的中小型专营广告经营单位仍占绝大部分。

  (二)广告经营单位分布情况

  在全市4424家专营广告经营单位中,坐落滨海新区718户、南开区631户、河西区542户、武清区395户、和平区340户、河北区295户、河东区281户、津南区270户、东丽区190户、红桥区147户、宝坻区125户、其他区县490户。

  从专营广告经营单位地区分布情况看,在分布上各区、县没有大的变化。从各区、县专营广告经营单位增长情况看,东丽、武清、红桥以及滨海新区增长最快,比去年同期的增长率分别为29.3%、16.2%、10.5%以及7.8%,其他区、县增长较为平缓。


  二、主要工作

  (一)推动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广告产业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快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滨海广告产业园已累计竣工入住楼宇面积7万多平方米,在建面积12万平方米,累计投资近12亿元。数字文化园、虚拟科技园、科技大厦、艺术中心、学者大厦相继完工,纳斯达克吧和创意工坊等孵化器及配套设施已投入运营。园区一期北塔将于今年年底竣工投入使用,东塔、西塔已于今年春季正式开工,并将于明年年全部完成建设。

  (二)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视频会议的有关要求,市工商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弘扬政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我市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营造良好氛围。市工商局专门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广告监管部门会议,部署“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有关工作,要求各工商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积极动员辖区广告经营单位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作品,要求全市主要新闻单位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形成广泛社会影响。截至目前,全市主要新闻媒体累计刊登公益广告182版,播出公益广告32760条次。

  (三)举办“天津广告力量,经济文化脊梁”广告行业沙龙

  为推进广告战略实施,促进我市广告行业发展,市工商局会同天津日报传媒集团、市广协、《广告人》杂志社共同主办了“天津广告力量,经济文化脊梁”广告行业专场沙龙。会上,市工商局、《广告人》杂志社、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以及来自天津世纪座标广告有限公司、天津宏浩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中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双木广告策划传播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广告产业园等本市优秀广告公司的嘉宾围绕天津本土广告、天津广告产业发展之路、经济发展与广告模式的组合与创新、新技术在广告行业的运用等主题展开讨论,深入剖析了广告业科学发展的创新模式,梳理了天津广告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市广告行业发展增加动力。

  (四)积极支持举办2013首届天津电视台观众节

  由天津电视台策划主办的“看天视,爱津城,惠万家”-2013首届天津电视台观众节,于今年5月在我市梅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贯彻广告战略实施,支持我市媒体发展,市工商局会同市商务委、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为本次观众节提供全程战略合作。本次观众节设置了五大主题展馆,为了回馈广大观众,天津电视台和本土企业还组织了多项丰富有趣活动,参加观众节的市民在现场得到了特惠、丰厚大礼和丰富的视听与购买的多重享受。对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五)认真开展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品考试有关工作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工商局、市广告协会认真开展了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经中广协与人保部沟通协调,在全国开放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补报名,市工商局会同市广告协会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全市各工商分局积极动员辖区广告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同时配合市人保局做好补报名的相关工作,补报名阶段我市有100余名广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考试。补报名结束后,市工商局会同市广协邀请我市高校广告专业知名教授开办考前培训班,对全市报名参加考试的广告从业人员免费进行培训。

  (六)深入开展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

  1.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会同市委宣传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召开2013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会上,工商部门在会上传达了国家工商总局及有关部委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文件精神,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就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交流了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广告监管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十三部门《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开展广告专项整治。

  同时,为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等8部门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在杭州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工作会议有关指示精神,市工商局召开了全市新闻单位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工作会议,本市各主要新闻单位广告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工商局传达了全国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就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提出的有关要求。会议要求我市各主要新闻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注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配合工商部门工作,不能片面强调局部利益。

  2.周密部署,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市工商局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门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今年我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了加强我市医疗广告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工商局下发了我市《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从今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在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25件,罚没款151万元,我市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从年初的6.01%下降到3.56%,下降幅度近41%,我市各新闻单位发布广告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今年下半年的广告工作要继续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着力从推动广告战略实施、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等方面,服务监管两手抓,全力以赴,推动我市广告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成立我市实施广告战略领导小组

  建议成立我市实施广告战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实施广告战略的组织领导工作。建议由主管市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工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实施广告战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工商局承担办公室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我市广告战略实施工作,制定实施广告战略的意见以及年度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广告战略实施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广告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与广告战略实施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全力抓好市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广告产业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贯彻落实

  尽快出台推进我市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的专项规定,切实推进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同时,依托滨海新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的条件,创新广告产业投融资模式,打造全国广告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

  按《合作协议》的规定,落实市政府用于支持广告产业结构调整、扶植广告企业创新发展、培养广告高端人才及发展公益广告等项目的1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到位。督促滨海新区政府落实“十二五”期间用于扶植、培育广告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广告产业快速发展的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到位。

  (三)出台天津市广告业五年发展规划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意见》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广告产业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有关指示精神,出台我市广告业五年发展规划,从提升广告企业竞争力、优化广告产业结构、加快广告业自主创新、发展公益广告事业、加强广告人才培养、建设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以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等方面提出今后五年广告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从市场准入、财政投入、投融资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四)推进滨海新区广告产业园建设,以此带动天津市广告产业发展

  全力推进滨海新区广告产业园建设,努力打造环渤海地区乃至我国北方的广告创意产业总部基地、创意科技高地、人才培训中心和信息交流平台,以此带动天津市广告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滨海新区广告产业园可以依托天津市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广告人才培养基地,支持高校、职校创办广告培训基地,推动自有品牌企业参与有关项目研究,促进产学研合作,实现项目带动、资源整合、产业集聚。吸引高层次的广告创意领军人才进驻滨海新区广告创意园区,形成广告创意产业的“总部经济平台”。把滨海新区广告创意园区打造成企业孵化器和名牌孵化基地。

  (五)认真做好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继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认真做好今年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准备迎接国家工商总局检查组检查,同时总结专项行动以来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继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结合上半年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的整治力度,有效规范我市广告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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