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天津市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统计局
- 发文字号:津统办[2013]14号
- 发布日期:2013.03.18
- 实施日期:2013.03.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外商投资企业综合规定
天津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天津市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津统办〔2013〕14号)
各区县统计局: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84号)要求,我市定于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有序开展。
二、密切配合,服务到位
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促惠上”活动精神,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做好日常宣传、咨询和答疑工作。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年检工作人员,要做好辅导和培训,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年检工作。同时,加强同商务、工商、税务等其他年检部门的沟通协调,交流好做法,探讨新问题,共同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强化监督
充分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年检进度,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审核工作依流程分为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环节。在网上审核环节,要逐日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2013)系统(http://www.lhnj.gov.cn/),及时处理企业提交的年检申报信息,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全部企业如期完成年检审批工作。在现场审核环节,要对企业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做到随时提交随时审批,减少企业等待时间,提升现场年检工作的时效性。
对于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利用数据,丰富成果
以此次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年检数据,形成年检工作分析总结,为制定外资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可靠依据。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总结送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