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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杨柳青热电8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发改价管[2015]1275号
  • 发布日期:2015.12.30
  • 实施日期:2015.11.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工业品价格管理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杨柳青热电8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通知
(津发改价管〔2015〕1275号)



市电力公司,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公司:

  华能杨柳青热电公司《关于8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请示》(华能津杨〔2015〕143号)收悉。按照电价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杨柳青热电公司8号机组煤炭清洁利用改造工程已经投入运行,超低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津环监验字〔2015〕085号)。自2015年11月23日起,对该机组统购的上网电量给予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的支持。


  二、华能杨柳青热电公司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在线监测系统。对经市环保、市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污染物排放超标时段电价加价收入,按照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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