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文字号:津滨政办发[2017]71号
- 发布日期:2017.07.03
- 实施日期:2017.07.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加强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孙 涛 副区长
副组长:梁宣健 区财政局局长
师武军 区规划国土局局长
李 浩 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成 员:马 玫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志毅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巡视员
孙志政 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沈 超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
戴 雷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副巡视员
毕光庆 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肖瑞捷 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
*** 滨海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
孙家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吴秀山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国玮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富良 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
王海燕 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张庆生 区环境局副巡视员
王洪宁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总体负责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的政策机制、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时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交通局局长李浩担任。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滨政办发〔2017〕71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加强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孙 涛 副区长
副组长:梁宣健 区财政局局长
师武军 区规划国土局局长
李 浩 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成 员:马 玫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志毅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巡视员
孙志政 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沈 超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
戴 雷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副巡视员
毕光庆 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肖瑞捷 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
*** 滨海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
孙家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吴秀山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国玮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富良 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
王海燕 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张庆生 区环境局副巡视员
王洪宁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总体负责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的政策机制、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时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交通局局长李浩担任。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