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刘宏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保监许可[2017]276号
- 发布日期:2017.12.12
- 实施日期:2017.12.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刘宏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保监许可[2017]276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刘宏伟同志进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长寿发〔2017〕369号)收悉。经审查,刘宏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7年12月12日